以高标准巡察助推集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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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昆高速公路汉中段(陕川交界)。陈东 摄

2021年1月30日,以原陕西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交投集团3家集团公司和14家企业为基础,陕西交控集团整合重组成立。集团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系统谋划、建章立制、组建队伍一体推进,开展巡察、推动整改、完善治理有机贯通,完成两轮30家单位的巡察任务,以高标准巡察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高标准起步

大力夯实巡察基础工作

强化政治巡察意识。集团党委始终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经常性安排,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进一步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开展政治巡察根本政治任务,确保巡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有关精神和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要求,不断深化对巡察监督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推动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高效。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科学的制度安排是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基础。集团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制度机制建设,对标党章规定和党中央、省委要求,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办负责集团巡察日常工作;制定印发《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以及有关党组织具体责任,以制度约束规范巡察工作,以机制完善提升巡察质效;编制《巡察工作制度》《巡察工作学习资料》《巡察工作实务》,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明确纪律规矩要求,避免巡察标准不一致、尺度不统一,为巡察工作高标准推进、规范化开展奠定基础。

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是高标准开展巡察的有力保障。集团党委自觉对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多措并举推动队伍建设。始终将强化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巡察进驻当天成立临时党支部,做到以党的建设引领巡察工作方向;始终将提升业务素养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巡察干部赴省委巡视办等参观学习、座谈交流,邀请省委巡视组专家授课,着力增强巡察干部政治鉴别、谈话突破、明察暗访、组织协调、信访处置等能力;凝聚精干力量,建立巡察专业人才库,选好配强巡察组组长,制定《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建一支规模达100余人的巡察队伍,进一步增强巡察监督整体力量;坚持为优秀巡察干部提供锻炼提升的平台,深入开展以干带训、实战练兵。

高质量开展

直面问题形成震慑

强化政治担当,精心系统谋划。“党委不发力,巡察就无能为力。”集团党委始终靠前指挥,在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巡察工作格局、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系统思考、认真谋划;出台巡察工作规划,明确3年实现巡察全覆盖的总体目标,制定每年开展两轮次巡察的实施路径;针对每轮巡察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巡察工作“路线图”。

聚焦“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定位。集团党委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紧紧围绕“四个落实”,推动政治巡察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2022年开展两轮巡察,发现相关问题298个,对16家单位班子成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情况、外出报备情况、民主生活会说明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79名领导干部开展民主测评,形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成员情况报告30份、专题报告3份。根据巡察工作情况,对7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对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充分发挥了政治巡察警示震慑效应。

坚持护航中心,助力高质量发展。集团党委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动企业降本增效、集团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融入“四个落实”,从企业经营成果中看责任担当,从改革发展成效中看队伍作风,从基层员工评价中看政治生态。两轮巡察累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34次,走访调研、个别谈话1037人次,发放问卷1350份,发现落实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不到位、执行集团党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232项,发现基层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精文减会效果不明显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17项,移交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10件,充分发挥了政治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

高水平成果运用

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抓实巡察反馈,传导问题整改压力。集团党委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结合集团三级管理实际和巡察工作实践,形成集团党委直接听取巡察组汇报机制,针对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现场谋划部署,就推动整改提出具体要求。在巡察问题反馈中,实行“双反馈、一签收、两通报”的“212”工作机制,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收,向被巡察单位上级党组织、集团总部有关部门通报。

注重分类施策,推动上下协同整改。坚持共性问题由总部相关部门“领着改”,既推动被巡察单位整改具体问题,又推动其他单位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同时聚焦问题完善制度机制,真正实现“巡察一处、治理一域”,不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坚持个性问题由被巡察单位党委“牵头改”,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定期跟踪督办;坚持重点难点问题,凝聚三级纪委合力“督着改”,既监督整改实效,又关注整改过程。

突出巡察质效,标本兼治作用有效彰显。2022年以来,集团两轮巡察发现问题1183项,整改完成1049项,跟踪落实整改134项,移交问题线索15件,党纪处分2人,推动解决落实集团改革要求不彻底、富余人员安置不到位等掣肘企业高质量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41项,督促被巡察单位新建修订制度491项,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夯实了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纠治了集团改革重组前长期存在的陈规陋习,强化了集团上下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为集团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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