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是问题的“预警灯”,也是工作的“催办单”。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纸面整改”等问题发生,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回访制度,确保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这条通村公路才修好没多久就出现了砂石外露,啥工程嘛。”在2022年8月的一次监督检查中,渭滨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在高家镇明泉村频频听到村民抱怨的声音。
经核查,为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高家镇明泉村于2019年修建了一条1.029公里的通村公路,才几年时间,该公路就出现砂石外露的情况,工程质量差,群众意见大。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渭滨区纪委监委立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整改。同时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组采取查看工程资料、项目现场检查、与村干部座谈、走访农户等方式,对3个镇19个村共计40多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涉水领域问题32个、其他问题6个。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渭滨区纪委监委分别向石鼓镇党委、高家镇党委、神农镇党委、区林业局党组、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和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党组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并抄送相关单位联系常委或分管副区长,限期报送整改结果。
为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渭滨区纪委监委实行回访监督整改机制,采取“谁建议、谁督办”的工作模式,由承办部门督促被建议单位抓好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对整改情况开展回访,形成评估报告。
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现场查看等方式,渭滨区纪委监委专项检查组对相关部门和镇政府的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已有8个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到位,3个尚未整改到位。
“经过现场核查,反馈你镇关于个别通村公路砂石外露等2个纪检监察建议尚未整改到位、1个纪检监察建议没有整改,这都是关乎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大事,你们要重视起来,尽快整改到位。”渭滨区纪委常委王恩旭对一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7天后,该镇分管副镇长主动上报整改结果。
“对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并严格督促落实;对整改过程中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王恩旭说,渭滨区纪委监委将紧盯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常态化开展跟踪问效,真正实现发出一份建议、纠正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