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退休近8年的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一个是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现任党委书记,郭宝成与何树茂的名字在5月4日傍晚先后出现在“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中。
仅一天时间,这两条信息的微信公众号阅读量总计超17万。这背后,是群众对清风正气的期盼,也是陕西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真实写照。
还有一组数据同样值得关注。
2023年第一季度全省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2025件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9%。
从数据看趋势,这体现出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的基础上,扛牢监督第一职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显著成效。
底线常在
“后墙”坚固
“这是不是意味着反腐转向、节奏放缓、力度减弱?”“今后恐怕不用再办案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刚提出时,社会上曾出现这样的声音。
行动是最有力的回答。随着陕西省纪委监委查处了权王军、胡志强、沈浩、强小安、何发理等一批“重量级”官员,我们看到了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
前不久,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榆林市公路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润前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马润前当场表示服判不上诉。
从风光无限的专家型“一把手”到阶下囚,马润前的落马折射出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果断向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腐败分子亮剑的鲜明态度。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并不意味着会重罪轻罚。要知道,惩治腐败才是有效监督的强大后盾。
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弄虚作假骗取职称、待遇;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泄露标底,帮助他人串通投标;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剖析马润前案,我们可以清晰看到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
这种“自作孽”式的堕落最终受到了纪法严惩。
严,是始终如一的基调。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8万件,处分11.1万人。3年来,陕西纪检监察机关第一季度立案数均保持在4000件以上。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存量仍然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不收敛、不收手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有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腐败分子,才能形成强大震慑,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陕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挺纪在前
抓早抓小
“请你按照有关要求,如实作出说明,并在收到函件的15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材料……”
截至4月底,彬州市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已累计发出函询通知10份。
“对线索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及时处置,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彬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函询作为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之一,既是组织给予党员干部承认错误、说明澄清的机会,也是提醒教育党员干部的重要方式。对此,彬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吕锋深有体会。
今年春季一开学,彬州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市教育局存在违规调动教师,人事调动需要找局长、副局长、相关股室送钱送礼等问题。
负责联系教育系统的彬州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决定就上述问题对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吕锋进行函询。
接到函询后,市教育局迅速开展自查,对全市各学校调动人员名单、调动原因、调动程序等情况进行梳理。
“此次11名教师的调动,均是按照学校提交需求申请,教育局进行岗位核算、拟定调配方案、集体表决等程序进行的,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在复函中,吕锋一一澄清了问题。
因暂未发现彬州市教育局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第二纪检监察室决定采信市教育局提供的说明,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本次函询就像一针‘清醒剂’,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吕锋说。
“出汗”比出事好,“扯袖子”比“戴铐子”好,把权力关进笼子比把人关进监狱好。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才是对干部真正的关心。
宽严相济
在精准上下功夫
公车私用,是违反廉洁纪律的典型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021年4月的一天,清涧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主任白某某乘公车去县政府汇报工作,在单位门口遇到了等出租车准备带孩子看病的同事周某。了解情况后,周某带着孩子搭乘该公车至车辆运营服务中心停车场门口下车。
一边是纪律红线,一边是人之常情,该如何抉择?这考验着清涧县纪委监委对“四种形态”的精准把握。
“鉴于周某为孩子看病心切,认错态度诚恳,且未造成不良影响,我们最终决定给予周某诫勉谈话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因负有相应领导责任,白某某受到谈话提醒处理。”清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需要综合考量行为性质、影响后果、认错悔错态度、一贯表现等多种因素。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还少不了“锱铢必较”的精神。
是“党内警告”还是“党内严重警告”?在处理某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牛某违纪案时,兴平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产生了分歧。
“牛某违规出租厂房、将公款短期私存的出发点是为了工作便利和盘活国有资产,而且他能够积极配合调查。”第五纪检监察室认为此案有从轻情节。
但案件审理室综合分析认为牛某同时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故应在分别予以定性量纪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故牛某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最终,牛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组织对我的处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会认真反省自己。”送达牛某的处分决定书中,详细阐明了定性量纪量法的政策把握、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等内容,让被处分人切实感受到“四种形态”运用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标本兼治
一体推进“三不腐”
“我给党和人民带来了损失,还让我的孩子在单位抬不起头……”宝鸡市渭滨区卫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某某在留置点面对镜头流泪忏悔的画面让观者深受警示。
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近年来,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减存量、遏增量的基础上,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效应。
2022年5月,在对朱某某立案审查时,渭滨区纪委监委也在同步谋划以案促改。“在案件查办后期,我们专门抽调业务骨干起草纪检监察建议书、案件剖析报告、案件通报等材料,力争做到画像精准、分析透彻。”渭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法拉索说。
随着朱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一场覆盖所有区级领导、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警示教育大会召开,拉开了渭滨区以案促改工作的序幕。
渭滨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督实导,对全区70家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督导检查,对程序不规范的1家单位责令重开,对问题查摆不深刻的2家单位进行了叫停,退回4份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督促7名受到 组织函询的领导干部作出说明,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
作为“一把手”的朱某某长期存在违纪行为,暴露出同级监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渭滨区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报对口监督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备案。同时制定了《区级机关部门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十项规定》,明确自觉接受派驻监督、邀请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等十项要求,各区级机关部门接受派驻监督的思想、行动自觉明显增强。
以案促改期间,渭滨区纪委监委还印发了《党的十九大以来渭滨区查处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组织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阅看,强化警示警醒,引导大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惩前才能毖后,治病方可救人。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为目标,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在从“惩治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的道路上担当尽责,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