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被告人洪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今年9月19日下午,在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洪某低下了头。
洪某为何受到法律制裁?这要从长武县纪委监委设立的监督专岗说起。
长武县纪委监委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设立监督专岗,通过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助推长武县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我们采用‘室组’联动的工作模式,每周二、周四选派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驻上岗,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窗口腐败’问题进行‘零距离’‘全天候’监督,把政务新风吹进群众心坎里。”长武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平洋说。
“叔,您这是干啥来了?”
“我来办证,小伙子,你知道县上给新增企业发放的2000元创业补助资金在哪儿领吗?”
3月的一个下午,长武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干部赵宇涛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开展随机检查,办事群众提出的这个问题,引起了他的注意。
“全民创业补助资金是专项资金,涉及个体户的利益,里面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问题?”看着眼前这位大叔,赵宇涛心里犯起了嘀咕。
于是,赵宇涛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给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张二路。随后,经长武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今年3月在全县开展全民创业补助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很快,长武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县工信局梳理全县近年来领取全民创业补助资金的人员名单,调取银行流水、比对信息。一个月后,收到县工信局反馈的关于该局干部洪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为进一步查明问题线索是否属实、了解全县全民创业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长武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线索展开了核实。
原来,该县工信局干部洪某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负责县全民创业补助资金发放业务期间,发现由于部分个体户账户信息不一致、电话失联,导致部分资金沉淀并挂账。于是,洪某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先后14次从挂账资金中套取全民创业补助资金2.8万元。在此期间,县工信局曾督促洪某主动退还全民创业补助资金1.5万元,但洪某不知悔改,随后又分7次套取1.4万元全民创业补助资金,严重侵害了个体经营者的利益。
最终,长武县纪委监委于6月26日给予洪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于8月25日对发放全民创业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一个地方,只有营商环境好、企业活力足,地方经济才能实现良好发展。为了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长武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督优势,印发洪某案警示教育材料,并要求县工信局以查处的案件为反面教材,以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为警醒,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洪某案件的查办,是长武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倒逼职能部门增强为民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的一个缩影。“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政务新风吹进窗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长武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剑说。
截至今年9月底,长武县纪委监委设立的监督专岗共开展监督检查7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件,发出督办函1份、提醒函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