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领到了,我们也能安安生生、踏踏实实过个节!”蔡河村村民范大爷把钱点了又点,“650元,一分不少。”
国庆前夕,陕西省石泉县喜河镇蔡河村村委会办公室里,挤满了前来领取苗木保证金的群众。排队、签字、清点钱数,在石泉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的现场监督下,一笔笔苗木保证金“物归原主”。
这一天,范大爷和乡亲们盼了许多年。事情还要从今年3月石泉县纪委监委开展的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说起。
“我2016年栽种核桃树交了好几百块钱的苗木保证金,现在7年过去了,镇上干部说我们栽的树苗成活率不达标,一直不退保证金。”
“当时交钱时,镇上承诺等3年后验收合格了就退还苗木保证金。听说其他镇都退了,我们镇这么多年既不来验收,也不退钱。”
在喜河镇下沉走访时,石泉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听到多名群众抱怨苗木保证金至今未退还。
什么是苗木保证金?为何树苗栽种3年后不组织验收,苗木保证金也不退还?是否只有喜河镇没有退?没有退还的苗木保证金有多少?现在在何处?带着一连串问号,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迅速到喜河镇各村委会、喜河镇政府、县林业局开展核查。
经查,县林业局在2013年、2015年、2016年发展林特建园工作中,免费为有意愿栽植苗木的群众配发了种苗。为保证种苗成活率,县林业局要求镇政府根据苗木的种类收取群众每株3元、1.5元、1元不等的苗木保证金。
当时县林业局承诺,农户所栽植的苗木3年期满后经检查验收,若成活率达到85%以上,便将收取的苗木保证金退还群众。
2017年起,县林业局下属的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组织各镇陆续开展苗木保证金退还工作,那么喜河镇为什么搞起了特殊?
“我只是听说有的群众栽种的树苗成活率没达标,也没有现场去验收。虽然这几年有群众找过我,但我想着每家每户涉及的钱也不多,所以就没当回事……”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质问,负责苗木保证金退还工作的喜河镇政府干部李某某才意识到,自己不仅违反了群众纪律,还寒了乡亲们的心。
据统计,除了喜河镇收取的1181户145156元苗木保证金全部未退还外,后柳、两河、池河3个镇也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苗木保证金未退还的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石泉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发现,对苗木保证金退还工作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不但未跟踪督促,还对这笔钱打起了歪主意,在2022年至2023年间,将苗木保证金挪作他用。
2023年6月,石泉县纪委监委给予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喜河镇政府干部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在第一纪检监察室的督促下,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将收取的苗木保证金全部交到有关镇政府,由各村领回挨家挨户退还给群众。
“纪委监委的同志帮我们要回了钱,解了心里的疙瘩,我也要加把劲把核桃树、桑树管护好,明年多赚些钱。”范大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