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是最基层的纪检监察组织,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层基础。“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牢固树立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固本强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性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是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党章第四十五条指出,“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一方面,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在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下级纪委处置重要案件、重要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另一方面,切实抓好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日常指导与履职考核,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审查调查安全检查,季度、年度考核点评,推行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评议等方式,持续放大纪检监察工作垂直领导效应。
二是要牢牢把握“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理念。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着力打造廉政宣传教育阵地,构建反腐倡廉宣教大格局,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以神木为例,要打造“舆论阵地”,构建宣传教育新高地。借助“神木大讲堂”等平台,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分层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系统性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知识。要打造“警示阵地”,筑牢拒腐防变新堤坝。积极发挥神木市廉政教育中心、高家堡镇廉洁文化建设示范点等教育基地作用,定期举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要打造“文化阵地”,营造廉洁从政新氛围。结合清廉神木建设,将廉洁文化与机关文化结合起来,在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内打造廉洁文化长廊;将廉洁文化与家风建设结合起来,在神木市杨业公园内打造神木市家风馆;将廉政文化与群众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在滨河新区新建廉洁文化主题广场。今年,神木市纪委监委还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村居建设,深入打造清廉单元示范标杆,推动清廉单元实践经验形成规范模板,将“点”上的有效实践拓展放大成“面”上的规模效应,逐步向各领域各行业拓展,形成重点推进、全面共进的清廉神木建设态势。深入发掘神木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着力创造出更多廉洁文化精品力作、打造阳光廉政文化品牌,增强廉政教育的号召力和感染力。
三是要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新路径。在监督检查方面,要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落地;试点探索镇街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健全完善上级纪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抓推动,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探索将村监委会主任提级聘任为镇街纪(工)委垂直管理的纪检监察监督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从源头预防“微腐败”发生。在审查调查方面,要着力破解下级纪委办案力量薄弱、人情干扰等问题;建立线索管理和案件查办分级处理机制,对突出问题以及民生热点等方面的线索,上提一级由上级纪委直接办理,加强对重点案件的集中突破;对下级纪委查办难度大、阻力大的,由上级纪委统筹指导、下级纪委办理,上级纪委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查清楚、处理到位;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下级纪委定期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报告上级纪委。此外,积极探索建立“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神木市纪委监委4位分管常委(委员)指导4个纪检监察室,每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5个镇街、2—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神木20个镇街、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全覆盖,通过交叉监督、交叉办案,构建上下一体、协作紧密、运转有序的办案模式,达到既充实工作力量,又以案代训、实战练兵。
四是要扎实抓好镇街纪检监察机构“三化”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范化运行提升年活动,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干部队伍专业化,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高标准健全完善基础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配备标准,统一镇(街道)纪(工)委办公场所及硬件设施标识配置和管理运行;加快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进程,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动监督提质增效。严要求提升工作运行规范化,规范镇(街道)纪(工)委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对象、方式方法;加强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多举措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突出政治教育和纪法教育,建设业务精通、本领高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是要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盘活机关、派驻、巡察、镇(街道)纪(工)委、市属企业纪委干部“一池水”,扩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形成有进有出畅通机制,树牢“组织负责搭建平台、干部只管专心干事”的鲜明用人导向。为敢于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积极稳妥做好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的澄清正名工作,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调动和保护其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加强对执纪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防治“灯下黑”,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严明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