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力监督为国资国企改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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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嘉宾:

■魏国林 陕西省纪委监委驻延长石油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延长石油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金涛 陕西省纪委监委驻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铁龙 陕西省纪委监委驻陕汽控股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陕汽控股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和安全支撑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发挥着“国之重器”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专门部署,指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实践中,如何立足职责定位,为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近日,记者采访了3位派驻国企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

精准施策管好“一把手”

记者:“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事业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在加强对这些“关键少数”的监督方面,你们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

魏国林:一是督促集团党委制定了《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规矩、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出台了《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插手干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记录、备案和责任追究规定》,为领导人员履职用权划出“红线”、立好规矩;常态化开展任前谈话、定期谈话、约谈提醒,督促“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二是落实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制度,每年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画像”评价,定期向省纪委监委和集团党委报告政治生态研判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末位表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情况的监督,2023年以来,集团纪委责成20家单位的26名班子成员就有关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促使领导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三是围绕工程建设、招标采购、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加大审查调查和问责力度,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一把手”8人,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

李金涛:一是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醒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为出发点,协助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负面清单》《党员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负面清单》,做到监督事和监督人相结合,增强监督的系统性、精准性、可操作性;定期向党委专题报告监督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同级监督质效。二是以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为抓手,重点了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权属企业“一把手”廉洁自律、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情况,督促提醒其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同“关键少数”谈话23人次,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同各级“一把手”谈话11人次。三是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各级纪委书记参加本级党委会会议、列席本级董事会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纪委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参加相关专题会议机制,从决策层面盯紧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

张铁龙:首先,我们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加强同级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从8个方面明确监督着力点,列明开展同级监督的22种方式,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清单,确定监督重点任务,实现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其次,建立“集团本级+12个基层党委”政治生态研判机制,协助党委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情况,以及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呈送省纪委监委,并开展专项监督督促问题整改。最后,协助集团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集团纪委同步签订监督责任清单,以“双清单”压实“双责任”;组织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现场述责述廉,督促履职尽责;编印领导干部履责纪实手册,压实“一岗双责”;落实“周计划、月目标、季沟通”机制,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党委沟通,向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有关问题。

把各类监督拧成“一股绳”

记者: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是推动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协调方面,你们取得了哪些成效?

魏国林:我们制定了《关于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党委统筹纪检、组织、巡察、督察、审计、财务、人力资源、工会等监督力量,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信息、通报情况、研判问题、移交线索,及时处置问题,探索构建党委、纪委同向发力,党内监督、业务监督联动运行的“大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综合效应。2023年以来,巡察和审计部门向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件。针对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纪委向分管领导提交干部管理、招投标、安全环保等领域问题报告5份,向有关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5份。今年4月,协助集团召开首届合作企业座谈会,向50家央企、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负责人发放测评问卷125份,收集合理化建议83条,向党委报告并移交业务部门,督促整改提高。“大监督”工作格局的建立,有效整合了内部监督力量,打破了信息壁垒,实现了监督工作的联动和全覆盖,促进了监督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实效性。

李金涛:今年以来,我们准确把握纪检、巡察、审计、财务四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制定出台了《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推进四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有效梳理信息沟通、问题移交、协作配合等事项,推动职能部门有效发挥监督主体作用,构建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的监督格局。组建了纪检监察人才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相关部室协作配合机制,推荐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业务骨干参与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把各类监督力量的优势整合起来,在沟通相关信息、移交问题线索、推进问题整改、监督成果运用方面强化协作配合。今年以来,我们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信访反映强烈的招投标领域列为年度专项监督重点,会同战略发展改革部、资产财务金融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组建了包含17名业务骨干在内的2个专项督查组,对权属二级企业及部分三级企业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全链条”精准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提升监督质效。

张铁龙:一是建机制凝合力。印发《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行实施办法》,搭建“大监督”平台,实现业务具体化表单化规范化,推动集团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建立定期会议机制,进行“集体会诊”,充分发挥平台“揭示风险、提出建议、引起关注、强化预警”作用,实现监督贯通协同。我们先后组织召开协调会4次,推动建立完善制度23项,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建立“组组”联动机制,与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国企购销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专题督导调研,发现问题不足,研究提出具体防范举措,推动抓好源头防治。二是建制度抓落实。立足企业实际,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围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深度融合”目标,准确把握“三类监督”的内涵和要求,形成长效机制。今年6月,我们召开了集团首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联席会议,提出改进提升计划,切实发挥“纪巡审”联席会议作用,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企业生产经营。

有效监督破除企业发展梗阻

记者:要推动破解长期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需从哪些方面发力?

魏国林:破解长期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需要从加强企业合规管理、推动企业深化改革等各方面综合施治。要将监督同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嵌入企业各项制度举措、重点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针对新发展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接一个领域治理,以量变促质变。同时,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全周期管理”,常态化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把正风肃纪反腐同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李金涛:派驻改革以来,驻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纪检监察组加大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全系统立案数较改革前的2023年增长175%。下一步,我们要聚焦集团公司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总目标,坚持办案、监督、治理一体发力,要立足企业发展主脉,针对集团公司产业链项目谋划、科创链项目谋划、亏损破产企业治亏创效、总体债务风险防控、安全环保治理、党建引领发展六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跟进监督,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违反纪律、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梳理集团公司总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容易出现廉洁风险点的部门及关键岗位,列出清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检查和防范化解廉洁风险的制度办法。

张铁龙:一是深化“小切口”推动“大治理”。把握国企行业性、阶段性、地域性特点,抓好国企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整改整治,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督导调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专项监督等行动,不断把党的监督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壮大的强劲动能。二是深入推进“清廉陕汽”建设。以服务生产经营为目标、以防控廉洁风险为重心、以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聚焦政治引领,厚植清廉根基,擦亮“清风陕汽”宣教品牌,把廉洁元素、家风元素、陕汽元素有机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廉洁活动,进一步营造勤廉并重、亲清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内外双向治理,将供应商、经销商等第三方纳入廉洁共建体系,实现内外一体、同防同治,共同构建廉洁、诚信、共赢的合作关系。

以组织制度创新为派驻监督赋能

记者:作为国有企业派驻机构改革的试点,您认为该如何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升监督质效?

魏国林:发挥“派”的权威,就要站稳政治立场,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领导,紧紧依靠省纪委监委开展监督工作,强化派驻机构的身份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和职责内涵,做到融入而不混同、到位而不越位。发挥“驻”的优势,就要深入企业生产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运行机制和各类廉洁风险点,为精准监督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专项检查等方式,紧盯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抓早抓小抓苗头,常敲“耳边鼓”,常打“预防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两书一通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李金涛:作为派驻机构改革的试点,我们是代表省纪委监委对集团进行监督,向省纪委监委负责。要使“派”的权威充分发挥,就要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关键少数”发挥派驻机构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系统优势,在监督闭环管理上持续发力。发挥“驻”的优势,就要校准监督“探头”,找准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融入集团公司高质量项目建设、科创链项目谋划等重点工作,深化实地调研、谈心谈话、专项检查,推进“清单式”管理。紧盯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建立廉洁风险清单,综合运用约谈提醒、下发工作提示等方式,细化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机制。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权属企业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督导指导,提高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能力,避免出现“上热下冷”,切实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张铁龙:要建立健全与省纪委监委的日常联系机制,制定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室组”“室组地”“组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协作调研机制,发挥协同作用。制定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完善决策机制,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及时补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守正创新,主动研究、准确把握工作规律,积极探索加强国企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常态化运行“大讲堂”“微课堂”机制,加强实践锻炼和业务历练,全面提升履职本领。精准把握改革精神,学习外省派驻试点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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