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梁军作专题辅导。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推动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要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把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与实事求是结合起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要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执纪执法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有效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健全内控机制。要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自我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干净使用。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依法治国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