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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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张俊伟 旬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

■郭兆桦 甘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黄锐 城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派驻监督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设计,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深化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经过近1年的探索实践,就如何持续深化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有了一些经验做法。近日,记者专程就此话题对3位县纪委书记进行了访谈。

精准把脉 深入剖析

找准派驻监督堵点难点

记者:派驻机构改革的初衷,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践中,派驻监督的堵点和难点都有哪些?

张俊伟:近年来,派驻监督作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一项制度设计,其“探头”作用和“前哨”优势得到了有效发挥,但结合旬邑县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堵点和难点。一是少数派驻机构干部对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本质认识不深入、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把握不深不透,存在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导致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较少。2019年以来全县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75件,其中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仅120件,没有充分发挥监督从严和办案震慑的效果。二是有的派驻机构工作主动性不强,在“室组”“组组”联动中,与联系室部沟通不主动、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问题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质效。三是派驻机构较少通过查办案件去深入分析研判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权力运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23年全县各派驻机构共立案14件,但未发出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能力有待提升。

郭兆桦:甘泉县纪委监委共有7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全县44个职能部门(群众团体)、157个二级单位,联系35个中央和省市驻甘单位,监督量大面宽,由此产生了日常监督方式运用不充分、质效不明显、不能面面俱到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职责定位不够准确,派驻机构干部对“派驻监督是上级监督”的本质理解得不深不透,实际工作中把派驻监督混同于常规工作检查和日常督查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人员力量比较分散,派驻机构分布在不同的驻在部门,部门业务性质也不尽相同,统一调配力量、集中管理难度较大,即使组织调度开展交叉监督,也因业务属性不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不便于日常监督工作的推进。三是“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派驻机构在驻在部门办公,经常接触驻在部门工作人员,难免产生懈怠思想和畏难情绪,有的派驻机构干部担当精神不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

黄锐:首先,派驻机构个别干部对驻在部门、被监督单位业务工作不熟悉,对廉政风险点识别不准,导致日常监督的效果不够深不够实,监督的精准度还需提升。其次,近年来新选配的县级派驻机构干部大多数没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经历,对相应的党纪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在调查取证、谈话技巧、笔录制作等方面能力还存在不足,独立查办案件特别是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还有所欠缺。最后,有的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问题线索过度依赖上级纪委交办或职能部门移交,习惯于办理酒驾、赌博等行政处罚案件,案件的质量有待提高。此外,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在监督力量整合、工作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共享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衔接完善。

高位推进 精准施策

构建派驻监督新格局

记者:持续深化改革,是推动派驻监督从“有效”到“高效”的关键。按照《意见》要求,你们在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有哪些有益的实践?

张俊伟:一是实行双重领导。县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实行直接领导,同时派驻机构又要向驻在部门党委(党组)通报工作情况;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分工须向县纪委监委报备,纪检监察干部人员调整由镇(街道)提出初步人选报县纪委监委考察确定,增强县纪委监委的领导权。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按照《意见》要求,我们将5个派驻机构集中在委机关办公,加强统一领导,实现统一调度;在办理一些重大复杂案件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室组”协作组,派驻机构跨部门协作,发挥集群作战优势。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定期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参加党纪国法解读、监督检查技巧、审查调查方法等方面业务培训,通过案例分析会、专题讲座等形式,提升派驻机构干部业务水平;修订和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信访件办理、问题线索发现数量、监督检查成效等,将考核结果作为派驻机构干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励派驻机构干部积极履职尽责;建立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派驻机构将参加驻在部门会议、发现问题线索、开展廉政教育等情况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报告,便于县纪委监委及时掌握监督工作动态。

郭兆桦:今年初,甘泉县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试点县,我们对照《意见》要求,积极探索人员力量整合、提升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一是调整监督范围,轮岗交流任职。按照“职能相似、业务相关、驻地相近”原则,打破党群与政府机构界限调整派驻监督范围,确保各派驻机构监督对象、工作任务大致均衡;对派驻机构负责人职务首先称“纪检监察组组长”,其次称“党委委员(党组成员)”,体现上级监督;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将1名委机关室主任任命为纪检监察组组长,对3名长期任职的组长进行轮岗交流,组长的新任和轮岗率达到57.1%,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题。二是创新“‘室组’联动、驻点监督”模式。将派驻机构集中在县纪委监委机关驻地办公,与联系纪检监察室组成团队,对监督范围内部门开展驻点监督;驻点监督按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情况确定监督重点,参考巡察模式,以2—4天为周期,以室带组进驻被监督部门。截至10月底,已对29个部门和42个二级单位开展驻点监督,发现问题线索89件,立案76件,处分51人,组织处理31人。三是强化重点环节监督。制定《派驻机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事前报告备案、事中通报情况、事后跟踪监督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围绕监督重点,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分析研判、实地调查等监督方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监督台账,跟踪督办推进,让监督“探头”作用更好发挥。

黄锐: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机制。印发《城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通知》,对班子各成员分管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予以明确,强化县纪委监委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指导、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和服务保障,分管领导周督促、月调度、季点评、半年考核,持续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二是健全派驻机构管理考核机制。成立派驻机构联合党支部,制定出台管理办法、修订考核办法,持续深化对派驻机构“全方位管理”;派驻机构的学习办公、日常管理、综合保障、工作调度、考核评价全部由县纪委监委统一集中管理,有效解决了派驻机构干部归属感不强、工作质效不高等问题。三是深化协作监督办案机制。按照“区域协作、统筹调度、优势互补”原则,整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力量,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把6个纪检监察室、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7个镇(街道)纪(工)委组建成为6个执纪监督协作区,在片区内统一调配人员、协同监督、联合办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作、纵横衔接的工作机制。四是构建能力提升常态化机制。针对派驻机构新人多、业务不熟悉等问题,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新入职干部培训和“小精专”业务培训;有序安排派驻机构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参与审查调查和专项监督工作,有效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素质。

力量整合 协作有力

派驻监督成效显著

记者:《意见》印发近1年来,你们通过深化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效?

张俊伟:《意见》印发以来,我们严格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用好用活督导指导、述责述廉、考核考评等手段,不断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力量不足、人员分散、质效不高的问题,提升了派驻机构干部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20余次,发现问题200余个,查办案件27件,案件查办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一倍。

郭兆桦: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抓机制创新、抓严格管理,进一步增强了派驻机构干部斗争精神,提升了履职能力,实现了由“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办案”到“敢监督、能办事、办好事”的转变。截至10月底,7个综合派驻机构共立案35件,处分46人,占全县处分人数的三分之一。派驻机构先后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2份,向3个部门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驻在部门建立健全“管长远”的制度机制67项。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派驻机构通过发函督办、限期整改等方式,推动全县各行业部门办成了110件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黄锐:首先是通过调入、调任等方式补充具有法律、财会等专业背景的干部8人,进一步壮大了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其次是派驻机构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其他日常工作,将时间精力放在持续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上。最后是坚持将办案作为最有力、最深入的监督,努力实现查办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今年1月至11月,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78件、立案54件、处分49人,立案数同比增长12.5%。

机制再完善 能力再提升

推动派驻监督再提质

记者: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下一步,你们将在哪些方面继续发力?

张俊伟: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制度,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以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定期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如遇突发重大违纪违法事件,能够迅速协同调查;搭建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整合驻在单位财务、人事等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优化人员配置,根据驻在单位的性质、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合理调配派驻机构干部数量和专业结构,如向工程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单位增派人手,同时配备具有财务、工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

郭兆桦:我们计划将派驻机构干部编入委机关各党支部,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坚持严管厚爱,明确日常行为规范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不断推动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有效发挥;注重树立工作先进典型,严格落实及时性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干部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的精气神。

黄锐:我们将建立系统内外双向交流机制,把派驻机构干部的交流使用放到县委选用干部的“大盘子”中去考虑,避免出现干部只能在纪检监察系统提拔、交流的现象。同时,深入推进县纪委监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双向、多向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把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放到办案一线或急难险重工作中历练,促进系统内“良性循环”,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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