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靠前监督护航“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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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坚持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招生入学工作纪律的通知》,保障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现场监督、日常提醒等方式,对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参与具体招生的工作人员和关键岗位敏感人员开展廉政提醒和纪律教育,提前敲响警钟,严明招生工作纪律,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自觉做好风险防范。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县教育局广泛征求“两代一委”、社区干部、群众代表意见,及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石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各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主动公开招生对象、学区划分、招生办法、咨询投诉电话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要信息,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积极受理有关违反招生政策、破坏招生纪律等相关问题线索,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政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顶风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快查快处,并进行通报曝光,确保“阳光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石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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