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 期 嘉 宾:
■ 周金彦 宝鸡市凤翔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 李 剑 兴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 胡 涛 华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选对人用好人关乎党的事业接续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如何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让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记者采访了3位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净化政治生态重在选人用人
记者:从干部任用情况看,当前基层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表现在哪些方面?
周金彦:我们党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但汇总分析凤翔区的监督检查情况,基层组织在选拔干部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选人用人把关不够严。有些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研判方式单一,谈话范围不广,未能谈深谈透,难以掌握干部真实的德才表现,征求意见不充分,对有关违规违纪情况掌握不全面,导致个别干部提拔后不久,又因前期相关问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另一方面,有的干部依然相信“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变着法子拉关系、走门子。选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有什么样的党风。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使少数党员干部把心思放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上,这些人一旦得逞,很可能利用职权换取利益回报,形成恶性循环,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李剑:近年来,我们在监督时发现有的单位选拔干部时搞变通、按需取用,符合自己思路时就强调选人用人要“坚持标准”,不符合自己思路时就强调选人用人要“不拘一格”;有的单位没有全面准确贯彻“德才兼备”选人用人标准,一定程度上存在唯票、唯分、唯年龄等问题。此外,初始提名普遍是先由主要领导向党委提出具体人选,再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看似是集体提名,但极有可能是“一把手”一锤定音。干部的选拔任用涵盖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从资格审查、民主测评到组织考察、任前公示,每一步都要有明确标准、严格规范。一旦标准要求不清不楚,就易形成“模糊地带”,导致表面流程规范、实则暗里“圈定”,影响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还会促使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潜规则”的产生,长此以往难免形成“圈子文化”。
胡涛:从华阴市的日常监督及案件查办情况看,查处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相对较多。这反映出在村(社区)一级干部的选用配备上,对个人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考核还需要更加科学精准,对村(社区)干部的日常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增强。此外,各单位、部门股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由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初始提名上不够规范科学,在选任程序上不够严谨严肃,在职级晋升等工作中论资排辈的现象时有出现,一定程度挫伤了一些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记者: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离不开纪委监委强有力的监督。在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口方面,你们有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
周金彦:宝鸡市凤翔区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覆盖全链条监督,严把“三个关口”,协助党委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一是全程参与,把好“监督关”。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区委组织部拟提拔干部推荐考察工作,通过对干部提拔民主推荐、大会测评、谈话了解等多环节考察情况的现场监督,对拟提拔重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综合了解,助力组织部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二是严格审核,把好“意见关”。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的重要抓手,两次修订《凤翔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受理事项、办理程序、回复口径,提高回复意见质量。对拟提拔干部从问题线索受理处置、诫勉谈话、党纪政务处分、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同时查阅干部廉政档案,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情况,突出政治把关,综合研判提出明确的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对政治上、作风上、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否决,严格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如2023年对区中医医院2名拟提拔干部提出暂缓意见。三是紧盯制度,把好“落实关”。制定《凤翔区关于支持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暂行办法》,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近3年来,澄清正名3名干部,为担当者负责;容错纠错2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745人次,鼓励干部主动作为,营造了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的良好选人用人氛围。
李剑: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肩负起确保选对人用好人的政治责任,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一是严格执行“凡提必核”。兴平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在干部提拔任用中的“政治体检”作用,建立“1+N”廉政意见审查回复工作机制,即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室联审联查,围绕拟提拔对象信访举报、线索处置、问责、立案、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逐一“过筛”、层层“筛查”,精准提出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并对征求意见函及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完善廉政档案精准“画像”。我们持续完善全市干部廉政档案,将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任免决定、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登记表、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登记表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坚持实时更新,切实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准确掌握和评价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是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作用。协助组织部门定期收集整理干部问题线索,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单位的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及时掌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为市委识人、用人、选人提供重要依据。
胡涛:华阴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做好事前“政治体检”,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岗。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从受理范围、办理程序、规范回复等方面入手,实行信访、党风、案管、干部监督、审理全面“会审”的廉政审核机制,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格规范精准,凡是存在影响提拔使用情况的,廉政审查一律不予过关,2024年共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6人次。二是注重事中监督,为干部选拔任用“问诊”把关。常抓不懈强化廉政风险管控,紧盯审批监管、资财管理等重点职能岗位,精准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人员,聚焦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全程开展监督,在重大任务和基层一线识别、考察干部。三是持续发力狠抓监督问责。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选人用人专项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协同监督优势,重点围绕拟任用干部人选,开展经常性、近距离、全方位的监督,对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不符合规定或程序的坚决予以否决,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筑牢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根基
记者:做好对干部的廉洁教育,是干部选任和监督的重要一环。在教育引导新任职干部守好底线红线方面,你们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周金彦:我们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必修课”,在拟任干部公示期间,统一组织廉政考试,实行“一票否决”,成绩不合格者一律暂缓提拔,以此倒逼拟任干部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时刻紧绷廉洁之弦。“逢提必考、以考促廉、以考促用”已经成为干部任用常态。同时,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每次提拔干部任职前,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开展集体廉政谈话,通过谈话督促新任干部明底线、守红线,廉洁从政、行稳致远。
李剑:我们不仅紧盯干部入职、提拔等关键节点开展廉洁教育,更是针对不同工作岗位、不同职责内容,推动廉洁教育对象精准化、形式多样化。比如,坚持引导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出台《兴平市党员领导干部“十四个”务必》和《兴平市党员干部“十四条”禁令》等制度,直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为全市党员干部履职敲响了警钟、划出了红线、规范了行为,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突出清廉兴平建设,围绕清廉村居、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聚焦行业亮点、区域特色,让新任职干部参与清廉单元建设工作,把清廉思想、清廉作风、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各自职能职责中,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深化对干部的廉洁教育。
胡涛:我们以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为重点,全面开展纪律培训和警示教育,2024年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抽调纪检监察系统业务骨干组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讲解团,在全市开展9批次解读辅导,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累计3500余名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组织部分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负责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举办领导干部配偶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班,鼓励领导干部家属发挥“廉内助”作用,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家教家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