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十有’工作法贯穿此次监督检查全过程,从立项到实施再到归档,确保监督执纪基本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建山说。
郑建山所提到的“监督检查”,就是2024年5月底至6月初,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省戒毒系统新周戒毒所、眉县戒毒所等8家基层戒毒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基层戒毒所存在4大类11个问题,以下看上反映省戒毒管理局党委2个问题。经督促整改,省戒毒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干部作风能力持续提升。
“十有”工作法即监督检查有立项、有方案、有沟通、有实施、有研判、有通报、有报告、有跟踪、有督导、有归档。这是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把监督执纪基本流程细化、具体化,监督举措制度化、体系化,形成监督闭环,提升监督质效的一个创新工作举措。
按照“十有”工作法,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对每次监督执纪、每项监督检查专门立项。立项后,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对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受检范围等作出详细安排。主要负责同志与驻在单位党组书记就监督检查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与驻在单位为履行主体责任而开展的督导检查既协作互补,又各有侧重,实现受检范围、监督内容、跟踪问效全覆盖。
“在确定监督课题上,我们坚持与驻在单位直属系统中心业务紧密结合,挖掘容易被忽视的盲点。对照年初制定的全年目标任务,紧扣监督重点、抓牢薄弱点和风险点,突出对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郑建山谈道,“例如,2024年7月底,我们选取监狱、戒毒系统5家防汛重点单位,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开始前,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与驻在单位党组书记就监督检查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实现受检范围、监督内容、跟踪问效全覆盖。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检查组实行项目化统筹、清单式实施,实地督导各基层单位防汛备汛、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监督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会议,汇总分析研判问题,形成监督检查专题报告,以点看面向驻在单位党组通报了2个方面问题,从具体问题、具体情况上分析研判背后暴露出来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与此同时,形成专题报告向省纪委监委报送。
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指导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执纪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及时追责问责。经督促整改,驻在单位直属系统各级党组织扛牢防汛救灾政治责任,有力推动防汛救灾部署落实落地。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发挥‘十有’工作法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各项基本流程。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强跟踪问效,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郑建山说。
据了解,2024年以来,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共围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狱系统大宗物资采购专项治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反馈问题23个,推动完善制度机制35项,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