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持续注入“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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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东坑镇伊当湾村的400多亩胡萝卜田里,农民正在劳作。杨森 摄

眉县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服务”双轮驱动,确保“一卡通”真正成为群众的“幸福卡”;靖边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低效闲置帮扶资产提质提效;镇巴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召集承贷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有效破解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工作难题……今年以来,陕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以“小切口、大深入”分级分类整治突出问题,守护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严防乡村振兴资金“跑冒滴漏”

“以前办补贴要跑好几个地方,现在到镇财政所就能一站式解决,还能随时查看到账情况,再也不用跑冤枉路,真是太方便了!”眉县汤峪镇村民李菊香看着刚收到的农业补贴短信,满脸笑容。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通过全程督导,推动财政、银行等部门单位形成协同高效的治理格局。同时,通过“监督+服务”双轮驱动,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今年上半年,全县通过“一卡通”系统精准发放56项补贴资金,惠及群众16.35万人次,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我们发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方面较常见的问题有监管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未纳入‘一卡通’管理等。”陕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存在的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白水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深入各镇村对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再审核,发现个别村组前期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存在多发、错发、重复发等情况。

经查,部分村干部因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不严不实,在退耕还林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审核上报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个别群众上报耕地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不符。对此,白水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给予9名相关村干部政务警告处分,共追回多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退耕还林补贴1.1万余元。同时,以案为鉴,推动纠正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责任意识和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从陕西省纪委监委获悉,集中整治以来,全省对2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586件,追回资金1298万元。

保障乡村振兴项目运行顺畅

今年1月,因虚报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礼泉县纪委监委对某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原理事长杜某某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针对此案暴露出的农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县纪委监委向该村所在镇党委政府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其加强管理,及时解决该村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镇政府安排镇财政所对该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支出及账务进行全面监管,规范村级财务,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国家奖补资金用之于民。

从关键事入手、从关键处发力。陕西省纪委监委监督推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市、县农业农村局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整治资金使用效益低、项目进展缓慢、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动态化问题台账,逐项明确问题类别、涉及金额、责任主体及整改措施,实行问题清单化管理,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建立‘分级分类、靶向治理’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化+销号制’管理,将问题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深入分析研判问题产生的根源,填补监管漏洞,健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截至今年5月底,已整改问题714个,制定完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机制30项。

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推动农村闲置资产“活起来”“用起来”,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今年3月,靖边县纪委监委在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发现某村用30万元产业项目资金建设的10孔窑洞仅3孔用于荞麦加工厂房,其余7孔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帮扶资产闲置低效、管护不到位等问题,靖边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帮扶资产工作专班,县镇村三级联动,采取“镇级统筹、村企联合、托管经营、企业租赁”四种模式,推动低效闲置帮扶资产提质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连片盘活闲置资产66个,涉及资金1379万元,年增加村集体收入1300余万元。曾经闲置的7孔窑洞也被重新利用了起来。

监督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田成方,渠相连,路成网……在府谷县木瓜镇,成片的高标准农田让种粮农户吃下“定心丸”。

此前,有群众反映近1万亩旱地因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及地形条件限制,存在机械化耕作困难、土地利用率下降等问题。对此,府谷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全域推进”的原则,及时对这些山旱地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经整治,该地块宜机化率提升至100%,农机作业效率提高30%以上,每年可增收100多万元。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陕西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农业农村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专项普查,组成3个督导组开展督导调度,指导基层彻底清仓对账、起底梳理问题、推进工作落实。截至今年5月底,已整改支付资金6000余万元。

“太好了!我想再增加两棚冬枣,但资金不够。现在申请到了5万元贴息贷款,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小额信贷资金到位后,大荔县朝邑镇脱贫户马占文激动地说。

小额信贷是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大荔县纪委监委紧盯全县小额信贷申请难、放款慢等突出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造血”作用,帮助群众创业发展,实现增收致富。

去年以来,大荔县累计为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贴息贷款468笔,满足群众备耕生产、扩大种植规模、创业增收等多种致富需求。

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镇(街道)存在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不及时等问题,镇巴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召集承贷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制定并印发了《镇巴县调整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程序实施细则》,通过优化调整工作流程,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堵塞工作漏洞,有效破解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工作难题。按照最新实施细则,镇巴县2025年第一批次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下达贴息资金惠及6000余户群众。

从做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到助力产业发展,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效能不断转化为发展动能,让农户们的饭碗端得更稳、更牢。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职责定位,持续紧盯主体责任落实,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确保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百姓。

安康市汉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中原镇红专村走访群众,了解乡村振兴领域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郑时根 摄

短评

清除阻碍乡村振兴的“绊脚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乡村振兴资金总量大、种类多,少数别有用心之人将“黑手”伸向乡村振兴领域,出现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通过侵占挪用乡村振兴资金,以及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虚构劳务量和用工名单等方式套取资金,进而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干部作风漂浮、不严不实,影响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益,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干部弄虚作假、敷衍应付;有的干部责任担当缺失、监督管理不严,从而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是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管理使用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重点监督、强力纠治、严肃查处,强化各类监督上下贯通,形成严密监督体系,盯紧主体责任、找准监督切口,督促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越到关键节点,越要慎终如始扛牢责任,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铁的纪律清除阻碍乡村振兴的“绊脚石”,以优良作风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为绘就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壮丽画卷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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