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监委驻陕煤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 闫恒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不仅是思想上的要求,更是行动上的标尺。
聚焦学习教育走好第一方阵。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上必须走在前、作表率。陕西省纪委监委驻陕煤集团纪检监察组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组务会、支部学习、业务培训的“第一议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一方面,紧盯学习教育重点任务,督促集团上下全面部署开展学习教育,细化学习研讨、问题查摆、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5个方面21项任务清单,一体推进学查改,服务保障全集团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另一方面,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检视整改,坚决纠正“以办案数量论英雄”“重查处轻治理”“监督中的形式主义”等倾向,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政绩体现在服务中心大局、维护政治生态、坚持实事求是、增进人民福祉上,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掌握重要决策权和资源配置权,其政绩观直接影响企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是防范政绩观偏差的关键群体。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新增了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条款,对政绩冲动、数据造假等新型问题进行专门规制。陕西省纪委监委驻陕煤集团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履行监督专责,深化落实《加强对集团公司、“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重点关注过度负债、偏离主业、无序扩张、数据造假、虚假贸易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严抓制度执行、项目审批、资金监管,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及时消除政绩冲动、权力任性的苗头隐患,防止问题演变发酵,造成严重后果。
聚焦突出问题从严执纪问责。近年来,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方有为、韩霁昌等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驻陕煤集团纪检监察组将结合全省涉煤领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促治,以及陕煤集团党委2026年新一轮巡察工作,贯通运用纪检监察与巡察、审计、财务、法务等部门协同监督成果,对于反映涉及政绩观偏差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突出抓现行、抓典型、抓案件,坚决纠治推诿扯皮、不思进取、新官不理旧账的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假作为,不尊重市场规律、企业实际的乱作为,深挖彻查政绩观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同时,以化解涉纪信访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突破口,围绕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靶向发力、精准纠治,让职工群众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聚焦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从常态长效上防范和纠正偏差,充分运用监督办案成果,深挖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背后的制度漏洞和治理短板,推动健全科学决策、规范用权、风险防控机制。全力协助集团党委严把选人用人关口,防止存在政绩观偏差的领导干部“带病上岗”,推动集团经营业绩、干部履职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引导集团上下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完善精准问责机制,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主观客观情况,及时复核纠偏,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让担当实干者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集团,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