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十八年,四川合江人罗文思自蒲城知县擢升商州知州。此后的12个春秋,他将自己的全部心血,乃至俸禄积蓄都倾注在这片土地上。离任之时,已是65岁高龄的他竟因日常积蓄所剩无几,无力携带家眷一同前往,只好将夫人赵氏及眷属暂留商州,一马一人一身布衣,赶赴贵州石阡上任。直到第二年,他才将滞留商州的家眷全部接走。
陕西巡抚陈弘谋巡视商州时,曾亲笔为他题写八个字:“一尘不染,百废俱兴。”这块匾额悬于州署大堂,也悬在商州百姓心头,200余年来不曾褪色。

商州区第一初级中学校园内的罗文思浮雕像。 蔡怡 摄
罗文思到任时,商州刚刚经历了自然灾害,土地荒芜,加之赋税重,百姓生活极其困难。他不轻信禀报,亲自下乡查荒,勘得荒地641顷,立即上报并恳请减免赋税,使“五亩以下零星丘段永免升课”。自此,东乡、南乡、西北乡等区域逐渐开垦,仓廪日渐丰实。他心系百姓,多次向上请求减轻徭役,获批将商州军需骡马派雇份额再减一厘二毫,避免农耕骡马被征用,进一步减轻百姓负担。
商州人历史上习惯于撒种直播水稻,这种粗放的种植方式既浪费种子、稀稠不匀,又难于管理、产量低下。罗文思就任商州知州后,便将家乡四川先进的水稻育苗移栽技术教给商州百姓。秧苗长大后,他又亲自示范,在静泉山下顶着炎炎烈日,卷起裤腿下田,耐心地教老百姓倒退插秧法。随着育苗移栽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商州粮食产量倍增。直至今天,水稻育苗移栽倒退插秧法还是商洛各地农耕生产的主要方法。
罗文思根据“州境田亩岸高土松,不能车水掘井”的实际情况,效法前任知州许惟权教民引水灌田的成功经验,在巩固丹江、南秦河、大荆川等311条水渠基础之上,采取“因势利导,随时制宜”的办法,教民开挖水渠11条、修水田120多亩、灌溉410亩。
棣花铺在康熙年间就凿石引水,因上下游村民争执而未修成。面对撂置了50多年的纠纷,罗文思没有敷衍了事,也没有偏袒一方,而是亲自登门调解,循循善诱、以理服人,拟定“均分水利约”,让争水的乡亲握手言和,使百亩旱地变为水田。
除教民水稻育苗移栽、倒退插秧法外,罗文思还教民兴桑养蚕、改良农作物品种,建仓储粮。“为官者,当亲力亲为,与百姓同耕共种,方知百姓之苦、农耕之难。”罗文思在《劝农示》中写下这句话。其躬身为民,仅上任5年,就把常平仓储粮量增加到21010石,把社仓由4处增加到9处,储粮量由3770石增加到6110石,有效应对了灾荒。
罗文思的“惠民”,不是闭门造车,而是俯身田埂、与民同耕。不管是垦荒地还是治水患,他都不摆官架子,带头干活,与百姓同甘共苦。踏遍商州的山峁沟壑,泥泞沾衣而不觉,血泡磨掌而不止。十二年如一日,以实干使百姓负担减轻、安居乐业。
罗文思重视教育,认为“兴学校是为国家储梁之选,意至深且远”。他深知,“治地先治愚,兴邦先兴文”,商州之所以贫困落后,不仅在于自然条件恶劣,更在于文教凋敝、百姓愚昧,只有兴学教化、培养人才,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商州的面貌。
他到任商州后,看到商山书院年久失修、校舍狭小,且地处偏僻,学子往来不便,便决心迁建书院。州库无银,他不向百姓摊派分文,而是捐出自己积攒的408两白银,先后购得宅基地9亩、房屋16间,又出资整修扩建、补贴学子伙食和笔墨费用。当时,他的廉俸每年仅有数十两,捐出这些钱后,家中几乎无余资。有一次,州衙下属想为他“补足廉俸”,被他严厉拒绝,“廉俸是朝廷给我的俸禄,我当用在百姓身上,若私占补贴,便是失了为官的本心。”
罗文思甚至亲自登门劝学。有一次,他发现一名学子因家中贫困欲辍学,当即解衣相赠、捐银资助。这名学子后来学成归乡,教书育人,将罗文思的薪火传了下去。
路通则民兴。乾隆二十二年,罗文思捐银60两,将城西十里的木桥改建成石桥,方便丹江两岸乡亲通行。后来,又捐银500两,雇请工匠,开凿城东四十里铜佛龛碥路。此路位于一座石山的阳面,峭壁嶙峋,下面是滔滔丹江。《罗公碥记》中描述道:“内依绝壁,外俯迅流,岩倾苔滑,石齿如剑,人马相扶以度,摇摇然……一失足堕坠不可稽。”可见行路之难。
因修路花费巨大,有人劝他向百姓摊派工费、石料,罗文思却坚决不同意,“百姓生计已艰,岂能再添负担。”他请来工匠,组织百姓,亲自督导施工。在临丹江一边凿石壁、筑围栏,靠悬崖一侧凿石穴为屋,供行人歇息,历时6个多月终于建成一条丈余宽的骡马大道,商旅往来者拍手称快。后人为了纪念罗文思,称此路为“罗公碥”,并刻石立碑。直到今天,当年“罗公碥”的路基仍旧依稀可见。
在任12年,罗文思修路筑桥、兴办学校、劝课农桑、开渠筑堰、减轻徭役、编修志书,史书记载他捐献俸银高达1160两。乾隆二十九年,罗文思调任贵州石阡知府。据史料记载,罗文思离任时,商州百姓沿途相送,哭声遍野,不少百姓自发跟随其行程百余里,只为送他一程。
罗文思日常极为简朴,州衙陈设简陋。他衣着朴素,每日粗茶淡饭,家无余资。《续商州志》记载其“性廉介,自奉甚俭,所居官署简陋,不置私产,俸银多用以济民、办公,未尝私用一分”。
罗文思执政期间,商州一名士绅为感谢他“解决水利纠纷、灌溉农田”的恩情,悄悄送来白银百两和贵重礼品,被他当场拒绝。士绅再三恳求,称“这是百姓的一点心意,并非贿赂”,罗文思严肃地说:“我为官,就是为给百姓谋取利益,解决水利纠纷是我的职责,若收了你的财物,便是辜负了百姓的信任。”
还有一次,罗文思审理一起案件,当事人为求从轻处理,暗中送来礼品,他不仅拒绝,还依法严惩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告诫下属,“为官者,当公正无私、廉洁自律,若贪赃枉法,必遭严惩。”这种“不受私馈、不贪公利”的坚守,当为从政者之典范。
《廉吏自勉》是罗文思自我勉励的文稿,他写下“廉者,为官之本也;勤者,为官之责也;民者,为官之根也”,明确表达了自己坚守廉洁底线、勤勉履职尽责、心系百姓疾苦的决心。书中还记载了他“不贪、不占、不私、不偏”的行为准则——不贪公家之财、不占百姓之利、不徇私人之情、不偏下属之过。
这样的清官廉吏,当然深受百姓爱戴。罗文思离任后,商州百姓纷纷捐资,自发为其在东正街、静泉山、铜佛龛、龙驹寨等地建祠堂、塑肖像,还在每年农历二月初四唱大戏以示纪念。每逢年节,不少当地百姓还会来到罗公碥、静泉山祠堂遗址祭拜,祈求风调雨顺、幸福安康。
罗文思的“一尘不染”,照见的不仅是清代廉吏的风骨,更是为官者的初心。商山无言,丹水长流,罗文思用十二载光阴,将“为官者当如何”这个古老命题的答案,写在商州阡陌之间、石碥之上、学堂之中,给后世以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