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四字诀”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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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淳化县委巡察办按照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的要求,把抓好巡察队伍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念好“夯、提、明、促”四字诀,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

配强队伍“夯”基础。在巡察机构“一办三组”的基础上,继续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公检法、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的50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

蓄能充电“提”能力。结合巡察重点,有针对地开展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培训,举办县委巡察机构“微讲堂”,邀请省、市委巡视巡察和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为全体干部授课,找准工作出发点和着力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全面提升队伍“战斗力”。

建章立制“明”规矩。从严从实监督巡察干部,先后制定了《中共淳化县委巡察工作流程》《中共淳化县委巡察组组成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使县委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巡中协作“促”融合。先后明确了县委巡察办人员分工,制定并印发了《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联系巡察组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巡察办、巡察组各自职能职责、工作任务,建立由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的机制,理顺办组关系,切实提高巡察质效。(淳化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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