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开学,莲湖区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狠刹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歪风,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和莲湖教育的良好形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莲湖区教育局与全区中小学校长签订《治理乱收费责任书》,把学校收费管理落实到个人;要求所有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于乱收费行为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经查实的乱收费行为,坚决取消所有教育先进的荣誉称号,并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