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打印


  为贯彻落实陕纪发〔2009〕5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拟任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廉洁从政,打造一支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队伍,3月18日,雁塔区对拟选拔任用的19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定程序提拔任用。
  这次考试由雁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共同承办,并派专人进行了现场监督,测试主要考察中层干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应知应会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安排在拟任对象公示期间。凡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下发任职通知,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参加测试的党员干部均能认真对待测试,很好的遵守考场纪律,没有一人敷衍没有一人提前交卷,测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每位即将上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廉政法规温习课。

文章来源:雁纪宣


上一条: 长安区召开区纪委四次会议暨区政府廉政工作会
下一条: 高陵出台三项制度为民警加上“紧箍咒”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