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规范县级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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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近日,户县下发了《县级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对县级领导同志检查调研、出席会议、公务活动和接待工作做了明确规定。
    县级领导主要领导、县级其他领导到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级部门检查工作调研时,《细则》从时间、地点、汇报内容、参加人数、车辆、活动程序、调研主题、新闻报道时间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要求。
    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部门召开的本系统的全县性工作会议、非全县性的会议、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年度工作会议等其他会议,《细则》从县级领导是否讲话、讲话时间、讲话人数、参会人员、新闻报道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以保证乡镇和部门领导把工作时间和主要精力用在干工作、办实事上。
    中央、省、市级领导、国内外重要客人、区县级领导等层次到户县考察调研从事公务活动时,《细则》从陪同人员、业务接待费支出标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人员等方面提出严格明确要求,力求做到接待工作热情周到、不失礼节,礼仪从简、节俭务实、不铺张浪费,树立户县良好形象。

文章来源: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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