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纪委建立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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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潼区纪委按照创新思路、创出亮点的工作理念,在全国率先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有效解决了区县纪委案件审理资源薄弱,案件集体审议流于形式等现象,走出了一条案件审理的新路子。
    案件审理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由分管审理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熟悉纪检监察审理业务的干部担任。工作程序是先由审理室室务会对案件形成初步审理意见后,提交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然后再由审理室做出审理报告,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再次对案件所认定的违纪事实、查办程序、定性量纪、条规引用进行审核把关,为区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案件当好参谋助手。
案件审理委员会坚持按程序办案,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客观公正的审议案件,增强了案件审理透明度。不仅解决了基层审理案件人员不足、案件得不到充分酝酿讨论等问题,而且充分发挥每名审委会成员的优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了审理室初步审理、审委会讨论通过、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一案三审模式。自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区共审结的18件案件中,无一申诉。    

文章来源:临潼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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