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莲湖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审计局等四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近期将对我区已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及未纳入会计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和单位开户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8月27日上午,莲湖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人事局等四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各单位抽调的检查组工作人员,在区财政局召开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动员会,正式启动这次检查。
会上,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莲湖区关于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区财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就此次检查工作的内容和事项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区财政局局长王岩强调了会计规范化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清偿、财务票据的管理使用以及津补贴发放的范围等多个方面的有关注意事项。区审计局局长张新权就检查中可能遇到的租赁费或捐赠费的收支、票据的管理使用、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各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等有关问题做了进一步强调。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薛颖同志就这次大检查提出了几点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二是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要将各单位“公用经费”,尤其是招待费的检查列入到这次大检查当中;三是要明确分工,明晰职责,落实责任;四是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五是要标本兼治,查改结合,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基础性资料。
另外,区纪委监察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区文体局、区纠风办等七部门就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召开了联席会议,同时还就创建我区教育收费示范区和示范学校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决定将对治理区属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的监督检查纳入此次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专项检查当中,将两项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一同安排部署,一同检查落实。
这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专项检查和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检查,将对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不断推进全区财务制度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莲湖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