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强制度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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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西安市教育局继续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政治任务和全年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层层签订了治乱目标责任书。年初,结合近年来“治乱”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治乱工作目标责任制》。并与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签订了《2005年整顿教育秩序、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治乱”责任。重点明确并落实了四个层面的责任:一是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明确区县教育局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落实中小学校长的直接责任,校长要对本校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负全责;三是落实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的检查治理责任,市教育局12个处室分包13区县,期限一年,承包处室负责人与相关区县教育局长共担治乱责任;四是落实收费监督员的责任,向每校派驻一名收费监督员,与校长共担责任。

  

  

文章来源:(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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