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有效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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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塔区在区教育局等14家单位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针对基层行政管理工作中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化解廉政风险源,预防腐败。
    本项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宣传动员。通过警示教育、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开展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党纪法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行政有风险、用权须谨慎”意识。二是查找风险点。各单位通过分类查找,线上查找和外部查找,分析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或不勤政行为的风险点。分类查找是将有可能产生的风险点划分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四大类,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线上查找是将整体工作划分为若干条工作流程线,在每条流程线上确定关键节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党政纪规定查找风险点。外部查找是通过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廉政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查找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三是评析风险点。 建立了三级风险评估制度。即由各单位部门、科室、职能科室、风险点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分别对风险点进行初评、复评和评估审定。建立三级风险等级体系、三级风险监控责任体系和三级风险责任追究体系。对违反廉政规定和法定职责,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定为一级风险;对违法违章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定为二级风险;对存在苗头,没有产生后果的定为三级风险。按风险等级分别由党政一把手、直接领导人、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承担监控责任和领导责任,岗位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并将查找到的风险点落实到具体岗位,实现风险查到岗,责任落到岗,防线建到岗,结果必公示。四是防控风险点。抓住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完善监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落实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风险防控机制。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五是检查评估风险点。通过各单位科室自查、风险点防范管理办公室评查等措施,保证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文章来源:雁塔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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