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遵守“三条禁令”。法定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任何时间严禁组织参与带有“彩头”的赌博活动。
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区级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正职要经区委分管书记、区政府分管区长批准,报区委书记、区长同意;副职要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分管书记、区政府分管区长请假。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应在事前或事后一个月内如实报告,需要事前请示批准事项,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主管部门或区委组织部请示。
四是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各街道、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无论工作时间还是节假日,均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和接听电话。
五是严禁奢侈浪费行为。不准节假日突击花钱,乱发奖金、补贴,实物和代金券;不准借拜年联谊等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以开会、学习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进行高消费娱乐。
六是严肃经济工作纪律。不准利用职权接受服务对象馈赠,或向服务对象强揽工程、推销商品、指定交易以及提出借款、旅游、参加保险等不正当要求。
违犯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警示训诫;造成恶劣影响的,按区委组织部制定的《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处理。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