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出台“十条”规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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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不得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维护大局。二是严禁泄漏办案机密,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坚持依法依纪办案,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和通风报信。三是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徇私舞弊。四是严禁接受涉案单位或人员的宴请,严禁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不准利用办案之机为本人、亲友谋取私利。五是严禁工作时间、工作日中午和执行公务时饮酒。六是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在有关单位报销应由部门或个人负担的费用。七是严禁擅自借用工作联系单位和涉案单位车辆,不得公车私用。八是严禁借公务之机,游山玩水,挥霍浪费公款。九是严禁参与赌博。工作时间不得打麻将、玩扑克和电脑游戏,不得发生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十是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追究所在部门领导责任。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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