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做实干部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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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永寿县纪委监委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考量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干部年度考核和日常监督掌握情况,统筹用好个人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深入研判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和自身廉洁情况,确保审慎、规范、精准研提回复意见。今年以来,共作出廉政意见回复156人次,提出暂缓意见1人次。

为准确全面把握回复边界,防止在审核把关中出现“真空地带”,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归口管理、统一回复的方式,建立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参与的联审机制,重点围绕被征求意见人员是否有信访反映及核查情况、是否涉嫌违反党规党纪被审查调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等进行全面“体检”,提出结论性意见后,由组织部对线索处置情况和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审核,统一起草回复口径,按程序审批后对外回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全面梳理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的廉政信息,综合考虑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表现等因素,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提出否定意见,有严重廉洁问题的提出影响使用建议。对受处理处分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踏实苦干并做出成绩的干部,区别情况提出对应建议,体现严管厚爱导向。

今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重新修订了《永寿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对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和回复工作受理对象、征求事项范围、办理程序、回复口径等进行细化优化,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和廉政信息互通,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和回复工作衔接畅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关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规范性、严格性、准确性上下功夫,全面准确及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永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永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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