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法纪观念,促进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凤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省、市纪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要求,根据近年来查办案件工作实际,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向村级组织(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负责人和县级部门任命的下属(派驻)单位负责人延伸。
5月6日,凤县纪委监察局指导温江寺乡对15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和廉政法规考试。温江寺召集村两委会主要干部和全体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召开了培训会,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晓成同志到会亲自就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村民自治组织有关法规内容进行了考前辅导培训。对监督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产生、职能职责、工作原则、纪律要求、组织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与两委会的关系、履行职权程序、如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等方面做了详细、明确的讲解。
培训会后,温江寺乡纪委使用在县纪委题库统一抽取的试题,采取开卷的形式,对当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和廉政法规考试,15名参考人员考试平均成绩均在70分以上。
通过组织廉政法规考试,使新任村级组织负责人进一步熟悉了党的农村政策、业务知识和廉政法律法规,提高了基层负责人的遵纪守法意识,为正确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