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千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肃纪律审查,狠纠“四风”,强化权力约束,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全力提速纪律审查。建立“三书两报告一评议”责任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靠实党委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初核信访线索159条,全县党政纪立案66件,处分36人,其中科级领导7人,涉及总金额354.3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6.41万元,切实解决了损坏群众利益的人和事。
抓早抓小狠纠“四风”。抓早抓小,出台了《干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了县级联点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作风建设常态检查“五位一体”干部作风建设机制,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干部“去向公示”、人脸成像签到、岗位公示等制度。采取每月由县纪委各室牵头,抽调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纪律作风进行检查。今年来,开展纪律作风检查26次,暗访会风会纪6次,检查棋牌室、酒店等娱乐场所13次。发现问题线索29个,警示训诫8人,因纪律作风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同上年相比作风问题数量大幅下降,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扎紧反腐制度笼子。坚持惩防并举,既重视加强查办案件,又注重制度建设工作,不断织牢反腐网。巩固提升已有15项制度执行效果,积极实施“3十3”制度。有56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述责;“3416”(即“三公开、四流程、一问责、六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模式得到全面推广;民情直通车巡回下访7个镇32个村、接访群众46 批次109人;百姓问政解决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83条;出台了《深化和推进村监会工作意见》,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七有”;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乡镇试点实施“组财村管阳光村务”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初步建立了“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权力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