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创新和发展。为实现“双争”活动预期目标,该县采取九项措施:
一是切实抓好集中学习。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制度。县纪委中心组学习每季度至少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4学时,县纪委、监察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集体学习每月至少2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学时,参加人员为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是引导干部开展自学。建立健全自学制度,个人自学每年不少于200学时,记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制定自学计划,重点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法规文件,新编纪检监察业务教材,省市反腐倡廉制度,各级领导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文件,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文件。充分利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陕西党风与廉政》、《宝鸡风纪》等报刊杂志和《秦风网》、《宝鸡市纪检监察网》开展自学,拓宽知识视野,提高业务素质。
三是精心编写学习资料。组织编写《廉政准则学习教育读本》和《省市反腐倡廉制度汇编》,印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
四是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组织观看电教片《永不凋零的巴山红叶》、《平凡中闪光》,把向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王瑛、钟世才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观看《贪路无归》、《蜕变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五是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围绕反腐倡廉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大要案查处以及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深入思考,积极撰写评论文章,正面引导网上舆论,锻炼纪检监察干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期间,每人至少独立撰写1篇评论文章。
六是开展互学互评互帮活动。召开学习心得(经验)交流会,推广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开展互学互评互帮活动,为纪检监察干部展示、交流学习成果提供平台。
七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年内至少举办一期培训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分期分批派员参加中央、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有计划地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
八是开展业务调研(研讨)活动。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研讨)课题,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形成有见解、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或研讨文章,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九是开展业务知识考试。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知识测试作为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业务的重要手段,年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学习成效,激发学习动力。
文章来源:麟游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