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廉政公示 述廉述效对象确定后,县纪委在县电视台对述廉述效对象名单予以公告,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知情群众采取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廉政走访。县纪委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述廉述效对象三年来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召开机关大会对述廉述效对象的廉政情况进行测评,述廉述效对象将述廉述效材料在所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考察组查阅述廉述效对象在运用决策权、财经权等方面的文书档案,调阅述廉述效对象近三年来处置信访件的资料,通过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述廉述效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评价,形成廉效评价材料。召开述廉述效大会前,县纪委以预备会的形式向县纪委委员通报前期工作,印发征求意见表,收集县纪委委员对述廉述效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大会述廉。召开述廉述效大会,听取述廉述效对象的报告.
四是现场质廉。县纪委委员现场向述廉述效对象提出部分意见和建议,要求述廉述效对象对提出的问题当场给与答复。
五是组织测廉。县纪委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对每一个述廉述效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进行测评。
六是领导评廉。测评结束后,县委书记在会上对每一个述廉述效对象进行点评。
七是廉政反馈。县纪委将测评结果、廉效走访和纪委委员、社会各界所提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以书面形式反馈述廉述效对象。
八是廉政回访。县纪委派员回访监督上报的整改落实措施,对回访的情况上报县纪委常委会。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