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您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等有关情况抄告给您,请按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近日,凤县一名县委常委收到了来自该县纪委监委的“廉情抄告书”。
为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2020年以来,凤县纪委监委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廉情抄告制度,全面梳理被监督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以“廉情抄告书”、提醒函等形式向县级领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醒督促同级党政班子成员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扛牢政治责任。
围绕“抄告什么、谁来抄告”,该县纪委监委将抄告内容划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到位等5大类,结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整治、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上级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向对应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抄告,通报有关情况。涉及整改事项的,同步向县级领导所分管的单位制发整改通知书,反馈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整改责任单位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抄送。按照“谁办理、谁制发、谁跟踪”的原则,建立整改回告闭环机制,由具体承办部门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抽查验收,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
截至目前,凤县纪委监委共向同级县领导发出“廉情抄告书”25份,通报集中整治涉及的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教育、医疗、自然资源等问题36个,提出整改建议18条,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办理农村集中供水品质提升、务工子女就近入学、交通出行、住房保障、天然气和集中供暖改造等民生实事35件。(凤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