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积极履行监督保障执行职能 推动“133制”取得实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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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洛川县委在全县创新推行乡村社会治理“133制”工作机制(即以党建引领乡村社会治理为主线,强化“三项公开”、实行“三调联动”、办好“三个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实现德润洛塬。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县委“133制”主要任务,积极履行监督保障执行职责,高质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绩实效。

按照县委乡村社会治理“133制”主要工作任务要求,该县纪委监委围绕“三项公开”(惠民政策落实、集体财务各项收支、公共事务决策实施情况)、“三调联动”(县综治中心总体指挥调度、镇综治中心一站式受理、村综治中心日常排查化解)、“三个活动”(举办道德讲堂、开展文化活动、评选道德模范)方面重点内容,确定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推动落实“133制”监督重点,并列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现场指出纠正问题12个,反馈督促整改问题2个,发现并核查处置问题线索1条。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矛盾排查化解责任落实,积极督促县委政法委加强对“三调联动”工作的全程指导,整合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及包片干部、乡贤能人和村干部力量,按照“每月三分之一村、每季度全覆盖、全年排查四次”要求,定期进村入户,上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上门化解重复信访举报件2件,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840件,依法依情依理化解1775件,化解率96.5%,全县信访量同比下降28%,县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0%。同时,充分运用“和事佬”“小院议事”“五老说理”等矛盾纠纷调处机构,上半年累计诉前调解案件301件,全年民事案件下降21.2%,社会治安案发率同比下降21%,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3年11月,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推动落实“133制”移风易俗方面存在的违规举办婚丧嫁娶事项,结合市纪委监委中秋国庆期间交叉检查反馈问题,重点对全县2023年度28名申报举办婚丧嫁娶事宜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全过程回访监督,立案查处超标准举办宴席问题1件,党纪处分1人;批评教育未按照规定向县纪委监委履行事后报告程序6人。同时,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立案查处大操大办和违规举办喜庆宴席问题2件,处理2人,党纪处分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起2人,切实发挥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婚丧嫁娶相关规定,以严格制度执行推动“133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县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县级中心平台1个、镇级实践所13个、村(社区)级实践站202个、文明实践点2个、道德讲堂196个,开展道德讲堂1300余场次,举办文化艺术表演300余场次,评选表彰各类道德模范260名,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2023年12月,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社会治理“133制” 严格规范婚丧嫁娶事宜的通知》,对铺张浪费、厚养薄葬、婚事新办等事项提出文明倡导,对婚丧嫁娶事项提出明确纪律规定,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乡村社会治理“133制”工作机制的领导和统一部署,教育引导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婚丧嫁娶事项相关规定学习32场次,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性。(洛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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