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立足“三化”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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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工作“高标准、精细化、快节奏”的原则,宝塔区立足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全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标准化。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统一名称,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便民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1—2人,中心主任由书记或乡镇长兼任,副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兼任,服务站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或主任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便民服务中心原则上全部改造成大厅式或通厅式,实行集中化、柜台式办公。中心(站)配备统一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放置休息椅、报架、饮水机、纸张、笔等便民服务设施,设立意见簿、投诉箱、举报电话、公示栏等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将财政所、劳动保障所、司法所、民政办、计生办、土地办、退耕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村账乡镇代记中心等纳入服务中心,根据业务范围设立服务窗口。村级服务站以村支部活动室为中心,每月集中一天时间集中办公,紧急事项随时办理。

 

    服务规范化。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对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日办理的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当场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组织勘察审核,做到在承诺日内办结;复杂事项联合办理。对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项目,由便民中心牵头协调,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对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便民中心或主办窗口受理,负责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做好与区行政服务中心或有关区直部门的衔接工作,帮助办结;否决事项明确答复。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主要申报材料缺少不能受理的,向申请人当面说清不予受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情况告知单。

 

    管理制度化。一是便民服务卡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便民服务卡,把服务事项、办理程序、服务热线、监督电话等内容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栏,把工作人员的身份、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内容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咨询或查询;三是主副岗制度。在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设立主副岗,主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副岗责任人及时顶岗,确保各窗口不缺岗,群众办事能找到人;四是首问责任制度。群众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五是限时办结制度。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行政审批流程统一确定办理时限,办理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负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是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服务中心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七是投诉举报制度。对外公布投诉电话,确定投诉范围,接受服务对象反映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八是责任追究制度。对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超出承诺时限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九是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各窗口的服务内容、工作质量、完成结果等,建立考评制度,完善考核体系,加强过程监管,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文章来源:宝塔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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