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创新监督机制、强化正风肃纪,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集中整治举报受理转办工作实施细则》,持续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举报受理、承办、转办、答复、回访、评价、督办及评估流程等问题,推动形成各级各类资金合规合法使用的闭环机制。综合运用数据比对、舆情分析等方式,精准把握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违纪违法行为新动向新特点,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对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资金量大、影响恶劣的问题快查快办。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乡村振兴资金来源广泛、资金量大、涉及领域多,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等特点,紧盯乡村振兴资金在分配、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拨付等关键环节,采取“室组地联动+行业部门协同监督”模式,推动行业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协同,让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截至目前,查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8件,立案3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推动个案查处向全域治理提升转变,持续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运用“陕农经”平台对全县21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信息监管全覆盖,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检查,推动县政府出台《靖边县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排查梳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123件,整改问题100件,移送问题线索23件,整改问题合同4190份,追缴合同欠款263.3万元,新增合同价款781.7万元。(靖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