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川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案件查办,成效明显。1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70件(次),初核176件,了结129件,立案84件,结案52件,处分各类违纪人员54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64.8万元。
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查办案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围绕办案这一中心工作,突出主业主责,主要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办案件上,副书记领导并参与办案,常委分片包抓案件查办,工作力量、人员力量、后勤保障都向办案一线倾斜。二是全市主要办案指标增幅较大。全市受理信访举报件数同比增长14.1%,在信访举报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全市初核率为103.5%,在2014年案件数量同比增长的基础上,初核同比增长49.2%;立案同比增长90.9%;结案同比增长52.9%;处分同比增长45.9%。三是区县纪委主要办案指标大幅增长。耀州区纪委初核50件,同比增长316.7%;立案27件,同比增长140%;结案17件,同比增长240%;处分18人,同比增长200%。王益区纪委初核26件,同比增长62.5%;立案16件,同比增长220%;结案5件,同比增长150%;处分5人,同比增长150%。印台区纪委初核52件,同比增长147.6%;立案18件,同比增长260%;结案9件,同比增长12.5%;处分9人,同比增长12.5%。宜君县纪委初核26件,同比增长85.7%;立案15件,同比增长114.3%;结案15件,同比增长150%;处分16人,同比增长100%。四是查办案件重点更加突出。立案调查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件,占全市立案案件的34.5%,其中,县处级干部立案7件,同比增长133.3%,乡科级干部立案22件,同比增长22.2%;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立案12件,党政纪处分8人。五是案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市纪委以“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契机,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推进案件质量。加强查办案件绩效考评工作,严格组织实施,兑现奖惩。对没有自办案件和信访件的市直部门纪检机构,进行督促提醒,限期整改,落实办案责任。实行办案目标管理,组织各区县纪委学习外地查办案件工作经验,开展办案技能专题培训,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办案,推进全市查办案件工作。
但是,全市查办案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市直部门办案工作滞后,存在不愿办案、不会办案、不敢办案的问题。二是协作区办案震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初核不认真、不细致,有些问题查处不力,办案程序不够规范。四是个别区县纪委未严格执行案件线索报备制度。
下半年,全市及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要求,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问题线索的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以法治思维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强化线索梳理排查,强化协作区办案职能。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严格考核问责,今年对区县立案案件考核排名全省后5位的,不但要扣20分,还要对党委和纪委进行问责。同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办案不力的市直部门纪检机构,也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