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川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律审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落实“两个责任”。依据“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分别签订党委主体责任书和纪委监督责任书,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一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为16项内容,对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提出责任要求。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为8项内容,对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提出责任要求。三是量化考核,年终由市委、市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将查办腐败案件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把惩治腐败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在了各级党委的肩上。
加强办案力量。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精力、人员力量、后勤保障向办案一线倾斜。一是加强力量,根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两个增加到现在的五个,70%以上的人员从事查办案件工作,在经费和后勤上优先保证办案工作,办案力量得到明显加强。二是加强领导,市纪委主要领导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办案件工作上,坚持批阅信访举报件,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审阅案件报告,亲自协调督办重要案件。副书记和常委均分管办案处室,班子9名成员全部参与领导办案工作。三是专职专责,要求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做到专职专责,并推行派出派驻机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问题请示制度。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把查处“违纪”挺到查处“违法”的前面,牢牢盯住纪律和规矩,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一是突出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二是突出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突出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四是突出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上半年,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7件、乡科级干部22件,分别同比增长133.3%、22.2%;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立案调查12件,党政纪处分8人。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保持纪律审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办案主要指标大幅增长。1-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70件,同比增长14.1%,在信访举报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全市初核率为103.5%。在2014年案件数量同比大幅增加的基础上,办案数量持续增长,初核176件、立案84件、结案54件、处分54人,同比分别增长49.2%、90.9%、52.9%、45.9%。
查办案件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提高办案队伍能力、办案质量和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一是提升办案队伍素质,组织区县纪委学习外地查办案件工作经验,开展办案技能专题培训,督促检查指导基层办案,推进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实行全市办案目标绩效管理,区县纪委和市级部门根据各自办案目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三是以法治思维推进查办案件工作,树立办案程序就是办案纪律,违反办案程序就是违反办案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年初,市纪委书记与区县纪委书记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全市实行逐案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制度,层层夯实办案安全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办案设施,市纪委投资1000余万元建设办案基地。全市4个区县其中3个已建成标准化谈话室,1个正在筹建中。
严格考核问责。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加大对不认真履职、办案不力的问责力度。一是提高考核分值权重,市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值由过去的3分提高到8分,查办案件占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总分8分中的4.4分。二是严格问责,今年市纪委将加大对查办案件的考核问责力度,对区县立案案件考核排名全省靠后的,不但要扣分,还要对党委和纪委进行问责。同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办案不力的市直部门纪检机构,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