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铜川市纪委对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的分工进行了清理规范,纪检组长不再兼任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无关的其他职务、不再参与所在单位的其他业务分工,专司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察局派出派驻机构现任的31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18名专职监察室主任均做到了专职专责。
明确责任要求。在年初召开的市纪委全会上就加强派出派驻机构建设,特别是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落实此项要求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市直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问责。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以市委文件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强化督促落实。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各区县纪委书记和市纪委监察局派出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传达中、省纪委深化“三转”的要求,制作了《纪检组长分管工作情况报告表》,要求各单位如实报告纪检组长、专职监察室主任调整前后的分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提交党组研究会议记录,保证了清理规范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不留任何余地。同时,不断加强督查,近期专题就“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和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回访和抽查,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和专题报告。
规范派驻机构工作。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后,市纪委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制定了《市纪委常委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由市纪委常委分别联系市直各部门,定期分析和研究重点工作,每季度至少到联系单位开展一次调研走访或检查活动,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督查和协调解决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关于在派出派驻机构开展办案协作区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定期联系指导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查办案件部门协作区制度。对全市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置意见,为下一步规范化管理和全覆盖提供了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