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严格签字背书 立下廉政“军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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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深化落实,印台区在抓好“签字背书”上作足文章,近日,按照“厘清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印台区区委书记延红岩代表区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同80个 镇办、部门党委 (工委、党组) 签订《铜川市印台区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书》,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亢玉祥同 28个镇办、部门 (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 签订《铜川市印台区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书》。通过签订个性化的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签字背书,切实厘清了职责范围,夯实了工作责任。

主体责任书将责任内容细化为领导班子9项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4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3项责任。同时明确责任要求和责任追究。由镇办部门党委(党组、工委)班子成员带队,每半年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年末,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问题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监督责任书明确纪检组责任内容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党内监督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8项内容,同时要求各纪检监察机构年内至少有1项工作亮点。并建立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台账,全面反映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要按照“三转”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检查,及时收集掌握情况,分析研判问题,督导任务落实。年末,区纪委将对各镇办纪委、区级各部门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以及监督不力、组织查处不力,特别是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等造成不良后果甚至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严格追究党委(工委、党组)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签字背书”制度的落实,完善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链条,为“两个责任”的落实规范了考评细则、明晰了追责源头,进一步充实了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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