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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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印台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委会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为了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作用,现通报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如下:

1、印台街道办事处顺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三组组长王忠利坐支集体资金、公款大吃大喝、酒后滋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金锁关镇袁家山村原村主任付智民,任北沟组组长期间,在实施项目中私自收取村民费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王石凹街道办事处王石凹村主任兰春孝,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阿庄镇下庄村村主任王存仓,以争取项目为名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广阳镇井家堡村党支部书记王益风,将村上所得奖金公款私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暴露出印台区部分镇办、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在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的和谐稳定,一定要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防止反弹。

二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以全区农村(社区)财务大检查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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