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推行“四化”建设 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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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纪委坚持以案件质量标准化、案件审理程序化、审理工作制度化、文书档案规范化“四化”建设为中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努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案件质量标准化。要求案件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对移送的每起违纪案件和提级协审的违纪案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做到查办的违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对初查初核、立案审批、调查取证、移送审理、审核证据、定性量纪、执纪监督等一系列程序必备的材料格式、内容、办理时限及装卷顺序进行规范,同时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业务性较强的环节和容易出错的事项进行具体说明,将办案审理“二十四字”方针的基本要求细化量化到各个环节,确保案件质量标准化。

案件审理程序化。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全面执行审理工作流程管理机制,从受理、审核、审议、批准到执行,每一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如案件的审核阶段,规定专人负责审核,室务会议研究讨论提出问题,与调查组沟通讨论, 再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审理小组会,确保违纪事实定性准确后,再上报市纪委常委会审议。环环相接,层层把关,逐级负责,保证了案件审理程序的法定性和准确性。

审理工作制度化。结合工作实践,从案件审理工作职能出发,建立了《审理室工作职责》、《审理室内部责任分工》、《案件审理工作业务规范指南》、《常用审理文书格式样本》、

《协审工作制度》等一套简单管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审理工作职责,明确审理工作内容,细化审理工作流程及要求,使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依纪依规按程序执行。

文书档案规范化。制定引发了《铜川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卷宗封面和材料目录》的通知,对审理卷宗封面填写内容、阅卷笔录、审理谈话、审理报告、处分决定、请示、批复等文书,从行文格式、文书要素、措词用语及逻辑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15年7月份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2012至2014年查办的党政纪案件135件,310册违纪案件的调查卷、审理卷案卷进行了检查指导,统一了标准和要求,确保案件卷宗达到标准统一、规范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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