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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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杨陵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区监委主任王宏亮代表杨陵区监察委员会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工作情况”作了专项工作报告。这是杨陵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显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信访件451件,占信访件总数的43.9%。全区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139件,批评教育和帮助108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人次,其中机关干部24人,农村干部71人。

报告指出,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区监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下一步,杨陵区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支持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高质量整治成效回应人民期盼,切实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杨陵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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