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印发工作规划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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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巡视巡察规划新部署新精神,不断提升区委巡察监督质效,近日,杨陵区委印发了修订后的《十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委全会部署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力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谱写杨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规划》明确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的工作原则,提出了推进区委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和促进巡察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主要目标。

《规划》完善了区级部门和村(社区)巡察监督内容,突出对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监督、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提出在十届区委任期内,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坚持科学统筹谋划、有序组织实施,改进方式方法,按照板块轮动、同类同步的思路开展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规划》强调要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日常监督、成果综合运用和情况报告,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健全上下联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不断深化上下联动和贯通协调。要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工作制度、信息化和作风纪律建设,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的巡察干部队伍。

《规划》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宣传、目标考核,不断扩大巡察监督影响力和威慑力,对于不配合巡察、干扰巡察,不认真整改的党组织将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杨陵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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