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位置,必须坚持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提升纪检监察履责能力。
一、践行群众路线、强化执纪监督,首先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信访举报是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切身利益的正当途径,更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掌握线索的重要来源,是开展执纪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必须要切实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的基础所在。一要正确对待。要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群众的信访举报行为,绝不能以各种理由限制和打击群众反映情况,对群众检举控告敷衍塞责,对提出的批评意见充耳不闻,对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而是要始终不忘“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高高举在头顶,以为群众服务、向群众负责、受群众监督的责任感,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二要广开言路。一方面,纪检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了解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掌握群众所思所想。另一方面,将领导点名接访、干部下访、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制度的落实,与“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紧密结合,逐步扩展县政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室的外延,不断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和途径,千方百计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条件,为解决问题搭建平台,切实保护和调动好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三要妥善处理。认真受理群众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反映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进行处理。凡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反映问题属实的,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消除群众的疑虑,还干部一个清白,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善于分析研究,通过及时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作出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要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绝不能一推了之。
二、践行群众路线、强化执纪监督,核心要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抓住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既注重治标,又注重治本,从一件件具体事情入手,力促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一要深入持久抓好作风建设。以反对“四风”和狠刹“五股歪风”为重点,紧盯重大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整治干部打牌赌博、缺勤脱岗、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吃喝、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以及党政机关、窗口单位、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效规范行政审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压缩“三公”支出,精减会议文件,提高行政效率,让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尽责履职,让群众在作风转变中得到实惠。二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是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这类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己任,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把农村低保、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等惠农政策落实,以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民生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三要坚决有力开展专项整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深入开展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教育乱收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公路“三乱”、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行业和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不断改进行风测评方式方法,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大力开展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创建活动,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的新变化。
三、践行群众路线、强化执纪监督,重点要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从近几年群众信访举报情况看,反映基层干部问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从各地查处的对象看,镇、村组基层干部占了绝大多数,其背后都牵涉与民争利的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虽然涉案金额小、涉及的干部级别低,但它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一要加强线索排查。切实发挥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新闻媒体监督、网络舆情收集、执法效能监察、党风政风监督、各种专项检查在拓展案源线索中的作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和程序,及时掌握和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对符合初核条件的,按规定及时进行初步核实。二要整合办案力量。以查办案件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协作区办案机制,提高跨区域办案能力,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抽调精兵强将,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推进办案工作。加强与审计、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联合摸排、互通信息,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下猛药、出重拳,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特别要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坚决查处套取贪污、挪用截留国家补助资金,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的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的行为;坚决查处民政、扶贫、社保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和借重大项目、工程招标、征地拆迁之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与民争利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四、践行群众路线、强化执纪监督,关键要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服务人民群众,必须以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支撑,以一流的服务能力作保证。要以“三转”为主线,聚集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在履职尽责中深化同群众的深厚感情,在加强队伍建设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一要转变职能抓主业。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突出执纪监督这个主责,始终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跟进中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整合内部资源,强化办案力量,全面清理、调整和精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二要转变方式建机制。突出查办案件重点,转变办案方式,坚持抓早抓小,严格办案程序,力求快查快结,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增强惩治腐败的震慑力。加大执纪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建立约谈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两个为主”、“一案双查”等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三要转变作风强自身。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十字要求,认真开展“三转”专题学习大讨论,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深入开展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当好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