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执政理念,以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直接、简便、高效的优势,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全市点名接访共接待群众1037人次,为群众解决问题796件。赴中省市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分别比2008年下降17%、9%、16%,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统一认识,重视用信访监督手段解决问题
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中反映的问题涉及社会各阶层、各方面,也代表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和社会诉求,仅靠查办案件是远远不够的,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信访监督具有独特优势。
1.信访监督是解决挂牌点名接访中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经调研统计,点名接访反映的问题只有15%左右的可转入调查或初核,85%左右的举报反映不够具体或不构成违法违纪,多属于基层干部作风或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违规问题,以往的做法是对举报问题要么初核,要么暂存,造成大量信访问题积压,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答复,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居高不下。如何有效解决好这个问题,通过调研,我们要求各级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信访人权利、预防和惩处腐败大局出发,对群众点名接访反映的问题,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内的,要么初核或调查,要么实施信访监督,并对举报人反馈,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点名接访工作的满意度。
2.信访监督是彰显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独特优势的重要载体。首先,针对性强。将群众点名接访反映的不廉洁和轻微违纪问题在小范围内直接与被举报人见面,既体现了监督的严肃性,又体现了组织上的关心。其次,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问题、不同的对象,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信访监督。再次,手续简便。一般不需要像查办案件那么严格的审批程序,由接访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即可实施。同时,有利于紧急情况的处理,可以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违纪问题及时加以制止,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时挽回负面影响。
3.信访监督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途径。由于纳入信访监督的问题多数属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有的甚至反映失实。实施信访监督,我们既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若罔闻,失信于民,也不听风就是雨,影响被监督对象的工作积极性,避免了案件调查形式对干部造成的负面影响,群众和被监督对象都比较满意。这种做法,既弄清了问题,也使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廉政教育,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的爱护和关心。
二、规范运行,积极实施信访监督工作
针对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中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分类整理,凡需要立案或初核的,按程序组织调查,其他属于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认真实施信访监督。
1.严格把握信访监督的适用范围。信访监督适用于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般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为了防止将立案或初核的反映问题纳入信访监督,我们统一规范了点名接访登记表,要求对群众点名接访反映的问题,由接访领导及时登记,统一由信访室保管备案,并每季进行抽查。为了促进信访监督工作的开展,防止个别单位由于地域小、人熟,怕得罪人不愿开展信访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察局于去年6月、10月两次采取查阅信访举报登记本、信访监督资料等形式,对各县(市、区)信访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2.明确信访监督方式。为规范信访监督工作,在抓点调研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于去年3月制订实施了《渭南市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信访监督采取5种形式:一是信访谈话;二是发信访通知书;三是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委托下级机关实施监督;五是集体警示。2009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12名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实施信访监督,向11个单位发出了信访监督通知单,要求发案单位、行风评议排名末位、群众投诉多的单位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1次,对单位稳定工作不落实或信访责任不落实的33名县处级干部实行警示训诫,对31个轻微违纪问题提出纠正意见或整改措施,各级干部工作的主动性、责任性、积极性明显加强。
3.规范信访监督程序。实施信访监督首先是严格审批。被群众点名接访领导受理群众举报后,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备案,县(市、区)对副科级党员干部实施信访监督,由分管信访的副书记或监察局局长审批,正科级党员、干部由县(市、区)纪委书记审批。其次是规范操作。如谈话必须两人以上,注意缩小涉密范围,减少流转环节,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信访反映的内容,不向被监督对象泄露举报人,确保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再次是认真审核。承办人了解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原批准实施信访监督领导审核同意后,履行结案手续。同时,我们统一了工作程序和表格式样。各县(市、区)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了信访监督工作的开展。
4.形成信访监督的合力。在信访监督方面,我们采取由接访领导和全体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参与的形式,对点名接访中反映的问题,由接访领导负责实施信访监督,分管科室参与。同时建立信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与组织、检察、法院、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就加强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建立联系制度,扩大信访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做到资源共享。再次是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不定期把群众点名接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摘要通报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并适时组织新闻记者对职能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影响力,也受到举报人的欢迎与肯定。
三、服务办案,在实施信访监督中拓展案源
信访监督和查办案件具有工作方向上的一致性,这就使信访监督行为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上升为查办案件行为成为可能。我们注重在对群众点名接访反映问题实施信访监督过程中,主动出击,发现案件线索。
1.注重在监督“小”中发现“大”。对于点名接访中反映的轻微违规违纪问题,通过信访监督进行深入挖掘,我们会发现“芝麻”的背后还有“西瓜”。2009年5月,华县纪委在对群众反映的退耕还林问题实施信访监督时发现,该县存在机关干部承包退耕还林土地面积与民争利问题,市县纪委及时立案调查,使1500亩原来被机关干部承包的退耕还林面积分到了农户,为群众争取利益200多万元,有效规范了该县退耕还林工作。
2.注重在监督“无”中发现“有”。有些点名接访反映的问题看起来不构成违纪,但通过信访监督可发现案件线索。如对一些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但群众反复举报且民愤较大的信访问题,采取信访监督了解时,往往会发现案件线索,收到较好效果。韩城市纪委在对群众点名接访反映的芝川镇东少梁村党支部书记作风问题实施信访监督时,发现此人在任村委会主任时还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及时立案查处,挽回经济损失约20多万元,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注重在监督“此”中发现“彼”。在对被举报人实施信访监督中,会带出其他人的问题。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施信访监督中,会带出其他方面的问题。这些在信访监督中带出来的“人”和“问题”,多数构成违纪,成为重要的案件来源。潼关县去年5月在对点名接访中群众反映的高桥乡党委副书记男女作风问题实施信访监督时,发现此人在兼任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时有严重的经济问题,经立案调查,没收违纪资金19万元,4人受到党纪处分。
通过实施信访监督,有力地维护了党政纪的严肃性和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纠正了一批轻微违纪问题,也教育保护了干部。提高了信访工作效能,信访件调查了解比例比前几年上升37.5%,向举报人反馈率上升了17%。有效解决了各级信访干部不敢负责、不愿负责、工作推诿扯皮,把信访举报室当“传话筒”、“收发室”的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发展。■
(作者系渭南市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