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央纪委着眼全面深化改革总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仔细分析两者内在联系不难发现,落实监督责任需要全力推进“三转”。“三转”力度大、见成效,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就能更好地促进监督责任落实。长安区纪委监察局始终把落实监督责任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三转”上,坚持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打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扎实推动监督责任的落实。
立足转职能这个核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厘清职责,回归主业,这是转职能的瓶颈所在,也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前提和基础。针对个别干部在转职能方面的模糊认识和犹豫态度,委局班子成员利用下基层调研、召开业务工作会议等时机,解读政策、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让纪检监察干部在转职能上有更加坚定的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察局根据职能定位,及时清理64个议事协调机构,不再牵头或参与一般性行政事务工作,各部门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主体责任是龙头、是根本,我们坚持把监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转职能的首要任务和重点环节,协助、督促党委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助推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区委很重视和支持转职能工作,认真研究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将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到3个,增设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人员也及时调整配备到位,夯实了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扎实基础。
紧扣转方式这个关键,以精湛的业务技能推动监督责任落实。采取专题讲座、理论研讨、参观学习等方式,着力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超前思维、统筹谋划、综合分析、随机应变等能力,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举办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的水平。在实践中,注重完善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效果。在清廉长安网站开设“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快速受理并及时回应群众举报。为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区纪委监察局成立6个检查组,由委局领导带队,对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达40余次,对5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给予政纪处理。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等方式,重点查处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庆事宜以及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问题,积极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约谈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共约谈区级中层主要领导30多人次;充分利用集体廉政谈话、述廉述德、民主生活会等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教育,及时消除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查办案件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中之重,注重分析案情,把握谈话技巧,善用攻心策略,以关键环节的突破推动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印发《长安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长安区查办案件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线索管理及清查上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办力度。建立查办案件问责机制,对办案不积极、压案不查、隐案不报等现象,严肃追究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案协作区功能,在4个协作区内综合调配办案人员,集中查处一些村干部在土地征用、宅基地划分、集体资金使用等方面以权谋私的案件。上半年全区共办结案件44件,给予党纪处分35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政纪处分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29万元。
强化转作风这个保障,以过硬的自身素质推动监督责任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正人先正己,强化自我监督意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作表率。区纪委监察局喊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在节假日带头封存公务用车,下基层坚持在“廉政灶”就餐。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点查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及其他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学风是否浓厚,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生活作风是否检点作为衡量标准,经常教育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不断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底气和锐气。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组织80余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参观区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让教育者接受再教育,让监督者接受再监督。把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作为转作风的重要抓手,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零距离”服务群众,平均每月3至4次深入到各自所包抓的街道、村(社区),详细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情况,以及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情况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责令、监督相关部门尽快整改落实。 (作者系西安市长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