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短讯17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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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药品质量检查 保障农民用药安全

    为保障农民就医用药安全,防止群众购买过期药品,凤县岩湾乡纪委于2004年6月与乡卫生院联合开展了药品质量检查工作,对该乡辖区内8所村级卫生所、2个卫生室的医药用品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出过期药品34种,价值82840元。针对这一情况,乡纪委采取三条措施认真解决:一是责成卫生院暂存被查处的过期药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作销毁处理;二是对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三是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工作,严把药品“进口”质量关,从采购过程中杜绝伪劣、假冒、过期药品进入卫生所(室),切实保障农民用药安全。(孙永生)

 横山县严格 预算外收入管理

    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坐收坐支预算外收入的行为,横山县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预算外收入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县城城区各单位的所有预算外收入应当自收入之日起三日内上缴县财政,零星收入不足1000元的,可以每15日上缴一次;基层各单位所有预算外收入应当自收入之日起一个月内上缴县财政。同时规定,财政部门应在收到各单位上缴的预算外收入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时划拨业务费。(高志泉)

 咸阳再简22项审批项目促发展

   咸阳市继2003年精简365个行政审批项目之后,最近又精简了22个行政审批项目,加快依法行政、科学执政进程。

  咸阳市把精简行政审批作为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抓。2002年精简258个行政审批项目,2003年精简365个行政审批项目,2004年经过严格审查,科学论证,再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2个,三年共精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645项,为改革、发展、开放、开发大开绿灯,鸣锣开道。(刘博文)

 安康市汉滨区交通局 狠抓农村公路建设防腐管理

  为把反腐倡廉渗透到农村公路建设的源头管理上,安康市汉滨区交通局党委依据2004年全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繁多、投资量大、线长点多、工程腐败现象容易产生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实际,积极制定反腐保障措施,做到“三抓”、“四禁”、“一到位”。“三抓”即:抓工程反腐规章制度建立,抓工程反腐源头管理,抓工程反腐责任落实。2004年2月底全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启动后,局纪检委就按照党委研究的意见,由纪委书记洪发德同志亲自主持制定《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反腐倡廉管理制度》,把工程源头管理作为反腐切入点,狠抓工程反腐倡廉责任的落实。“四禁”即:从领导做起,所有机关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禁止利用职权干涉、介绍、承包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禁止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拿、卡、要及收受礼金问题的发生;禁止在工程项目中报销超标准费用;禁止借工程建设之机,用工程款购置交通、通讯工具或高档办公用品,确保工程投资全部真正用在农村公路建设上。“一到位”即:纪检、监察必须监察机制到位,保证工作实效,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违反工程资金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影响者将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采取上述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工程腐败现象发生,在全区28条140公里农村公路新建工程和2500多公里公路普修计1600多万元的项目建设中,无一例工程腐败案件发生,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无违纪、质量标准有保障,按期完成了全区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任务,为改善农民出行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董自常)

 西安市纪委从五方面 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加强对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先后对退耕还林、清理固定资产投资等50多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类问题397个,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547万元。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强化事前事中防范。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全程跟踪监督执法监察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成立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抓住拆迁补偿、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资金运作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整治“四乱”行为,优化投资环境。设立“四乱”投诉举报中心,开通两部投诉举报电话,制定《关于对“四乱”行为投诉举报人奖励的办法》等规定。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两轮清理,使原有的1387个审批项目削减到438项,减幅达61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全市176个乡(镇)、街办、13个区县的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市级机关24个热点部门都实行政务公开,1229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全部实行厂务公开,市属16家医院实行院务公开。(西安市纪委)

平利县严查 违规涉农收费问题

  2004年,平利县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全面开展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平利县三阳镇原党委书记储茂贵,在2001年和2002年购销茶树苗过程中,主持确定抬高销售价格,共向农民加价收取71574元,经平利县纪委研究,对储茂贵问题实行党纪立案,作出免予纪律处分的处理,并通报全县。

  平利县八仙镇土管所,在明知市县两级国土局下发有不允许向农民建房户收取耕地开垦费政策下,未对八仙、龙门两村新村遗留问题认真调查,以《催办通知单》形式向26户搬迁户收取龙六村二组欠2002年耕地开垦费,并且无论宅基地面积大小,一律以168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收取4元耕地开垦费,共收取23户14676元。经市、县纠风办及时查处,八仙土管所于2004年5月30日前将所收23户耕地开垦费14676元全部退还,平利县国土局对八仙土管所所长杨龙江作出停职检查决定,对参与催收会议的县监察大队队长王龙江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此案在全县土管系统通报批评,全面开展以树立宗旨意识为主题的作风整顿活动。

  平利县城市监察大队,在城关镇陈家坝村三组建房执法中,对35户2001年度因新村建设中多种原因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遗留问题进行处罚时,不严格按处罚规定执法,以城市建设配套费名义收取35户农民3754696元的办证费用。违反了农民建房收费的政策规定,县纠风办督促县城建局城市监察大队将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农户。(安康市纠风办)

  完善信访举报监督机制 重视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石泉县纪委监察局完善信访举报内部监督、案件线索集体排查、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保证信访举报主渠道畅通,从中发现和筛选重大案件线索,县本级查办的违纪案件全部来自信访举报,成案率100%。如发现汉江大理石厂厂长与原个体老板共同诈骗国有资产108万元问题,经过近一个月的内查外调,给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石纪办)

 临渭区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成效显著

  2004年,渭南市临渭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违纪案件线索108件,转立案87件,结案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6人,大要案11件,同比增长22%,移送司法机关7人,同比增长17%。其中区纪委监察局立案21件,结案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1人;区直部门立结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乡镇办立结案5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连续6年消灭案件查办空白乡镇。(临渭区纪委)

清涧县“阳光审计”促进廉政建设

  2004年,清涧县审计工作实行“阳光审计”。审计局制定和完善20多项制度,要求审计干部做到“五禁止”、“七不让”、“十不准”,规范审计行为。全年共审计单位和项目89个,共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480万元,上缴财政15万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50万元,调账处理210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20篇,审计结果全部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刘继勇)

 渭南市移民局把廉政教育列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渭南市移民局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注重把廉政教育列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本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及《学习、动员、谈心阶段的日程安排》,把“加强廉政教育,做到廉洁自律”作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之一。为了把廉政工作落到实处,该局最近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集中学习和传达中、省、市纪检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提出明确的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局《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三是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不断强化廉政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五是着力落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六是对移民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移民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移民工作的政务公开等,都分别提出新的要求和规定。通过采取这些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形成领导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廉政制度的良好局面,使该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显著加强。(李万明)

延安、咸阳、西安高新区加大工作力度清理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

  延安市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监控机制,控制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现回潮和反弹。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劳动监察部门做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预警监控和案件查处工作。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咸阳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民营企业以及 使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足额支付所欠工资,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同时按所欠工资和补偿金总额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违反拒不执行限期改正指令书的,由劳动部门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恶意拖欠克扣职工及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曝光。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规定各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周期等,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工资要当月足额支付,不得低于最低标准,招用农民工时不得收取抵押性钱款。并要求各单位自查,适时组织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已协调处理民工工资纠纷11起,为民工讨回拖欠工资1589万元。(据上述单位信息)

渭南市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改革

   渭南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投标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渭南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低价中标,具体采用三个办法:一是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园林绿化、土石方等简易工程,公开报价上限,施工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报价最低者中标。二是对计划投资200万元以下的非简易工程,采用“明确资质、严格考察、公开标底、随机竞标”的办法确定施工企业。即明确标底和发包价,在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中现场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三是对计划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非简易工程,按综合评估法,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企业中最低报价,参照标底,确定出合理中标价,公开征求候选人意见,在愿意以此价中标的企业中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通过在4项工程中试点,工程预算投资1150万元,中标价比标底平均下浮18%。(渭南市纪委信息)

省工商系统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清理执法案件31101件,清理出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1109人,违规行政收费7万余元,全部上缴财政。(省工商纪检信息)

汉阴县追回清兑农民工工资1682万元

     汉阴县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积极组织人事、劳动、司法等相关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清理、查处,2004年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起,追回清兑农民工工资168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张龙斌)

安塞县会计集中核算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安塞县级会计核算中心共拒付和纠正不合理开支246笔,涉及金额263万元。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共拒付和纠正不合理开支456笔,涉及金额153万余元。全县已有209个行政村实施了会计核算,涉及金额907万余元。(延安市纪委信息)

宝鸡文理学院副院长海焕智被开除党籍

  宝鸡文理学院原副院长海焕智(副厅级),在任宝鸡文理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建设综合教学楼、东校区A标段基础设施施工、1#学生公寓楼工程、4#学生公寓楼施工、7#住宅楼工程、学生食堂和服务楼工程、大门修建工程之机,先后共15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合计121000元及1000元的购物卡一张。

  海焕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其行为已构成受贿。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并报省委常委会2004年11月26日批准,给予海焕智开除党籍处分。(审理室)

省对外开放办原副主任、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党组成员王向被双开

  王向,原任二印厂厂长、中外合资华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8月任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副厅级),后任陕西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党组成员。

  王向在任二印厂厂长期间,利用集资建设职工住宅楼之机,两次收受高陵县挂靠西安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的包工头张培良(另案处理)所送回扣款30万元,与他人合伙私分,王向分得8万元。

  王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从中收受回扣,已构成受贿行为。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省纪委监察厅会议讨论决定,并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王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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