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西安音乐学院在2004年招生工作中以接受捐款名义乱收费,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学校招生办公室主任被免职,教务处长和主持工作的财务处副处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省教育厅已责成西安音乐学院立即清退已收取的与考生入学挂钩的所有“捐款”,清退所有不符合学院招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教育部负责人强调,教育部对以各种名义乱收费的案件,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同时欢迎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看罢这则消息,笔者为教育部这种坚决、及时、果断、动真格的做法叫好。
眼下,名目繁多的教育乱收费确实屡禁不止,甚至由明变暗、花样繁多、愈演愈烈。主要表现为,有的学校强行收取赞助费、捐款费、补课费、保险费、托管费、延点费,有的学校强行发给学生政治、语文、英语、代数、地理等课外练习题集,有的学校强行向学生推销学校自己印制或购买的笔记本、美术本、作文本,有的学校不论家长愿意与否,强行让学生订阅《写作导报》、《英语周报》等报刊。
对学校乱收费,学校常以教育经费不足、改善办学条件为由。然而,笔者认为,确有让学校难以启齿的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学校乱收费,可为小集体和个人谋取利益。谁都知道,收取补课费,没有任何票据,学校收费后怎么花,家长根本不知;推销课外书籍和作业本,订阅报刊,谁都知道有回扣,而对于回扣款学校如何使用,装入谁的腰包,家长又怎么知道。笔者不禁要问,教育乱收费不开票据,难道不是一种管理上的漏洞吗?难道不是滋生教育腐败的温床吗?二是教育主管部门查处不力,姑息迁就。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查实后,一般清退了事,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丢掉乌纱帽,甚至认为,政府对他们没办法,使其敢于无视政策规定,顶风违纪,甚至胆子越来越大。
笔者以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针对教育不同时期出现的乱收费问题,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像教育部那样,坚决、及时、果断查处群众反映的学校乱收费问题,处理结果要到位:一是要真正清退多收费用,防止明退暗不退和清退后又收取的现象;二是有关责任人要受到应有的处分,让主要领导丢掉乌纱帽,自食乱收费的后果;三是要查清乱收费用的去向,审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乱发奖金、乱发实物、乱发补课费、乱发加班费、组织出外旅游的,一律追回,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个别借机贪污、中饱私囊、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要为教育收费立法,用法律法规代替现行的“红头文件”和“领导讲话”,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法可依,使乱收费者受到法律制裁。
笔者希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发现乱收费问题要像教育部那样,坚决、及时、果断、动真格地处理,给教育乱收费者以警示,让其担心、后怕,并明确表示,欢迎群众举报和新闻媒体监督。这样,教育乱收费的现象一定能得到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