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转型转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成为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对此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也是我国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体现社会公平的最基本要求。
一、主要表现
(一)吃“回扣”、拿“提成”。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药品生产企业采取变换药品规格和包装形式等手段违规招标,谋取虚高定价,给予采购方“回扣”,有关院方和医务人员在大宗物资采购中大搞权钱交易,违规招标,大肆收受贿赂少则十万,多则上百万,使广大人民群众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查处医药商业贿赂、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违法医药广告案件总计7.35万件,案值12.9亿元。在医疗服务中,主要表现为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问题。据统计,2004年全国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涉及金额494.71万元,涉及金额3817.5万元。
(二)就医难、看病贵。各医疗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互相竞争攀比,为牟取更大利益,不惜使尽浑身解数,以至于许多群众谈“病”色变,怕生病,怕看病,真可谓“讳疾忌医”。生病了,不敢去医院看病,因为医院收费过高,远远超出承受能力,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挺。但人食五谷杂粮,岂能不生百病,一些地区竟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小病扛,大病躺,躺到最后见阎王”。据调查,现在人们最担心的几件事是失业、教育子女和医疗问题,生老病死又是人之常情,不可避免,结果往往是一人有病,就可能使整个家庭负债累累,甚至经济崩溃。在许多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例不胜枚举。所以,改善就医环境,提高行医质量,是为民造福的伟大工程,是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减轻农民负担、改善人民生活的最有效途径。
(三)医德丧、医风失。医疗收费高已是不争的事实,社会上要求降低医疗收费的呼声甚高。医疗收费高的原因较多,但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医德医风的缺失。千百年来,在人们心目中,医生是敢与死神争高下的圣人。“医乃仁术”,是几千年来所有“杏林”之人所独有的,也是其普遍奉行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通过行医施药来实现仁爱爱人、济世救人的理想,是医生存在的真正意义。古代医者多为“个体”,行医之计本来艰辛,但仍有悬壶济世为穷人免费施救的高风亮节者。我们不要求行医者个个如此,但良心毫无疑问应成为一种底线。医生良心起码应该是实事求是,是医疗费和疗效的等价交换。然而,个别医生却堕落于“底线”之下,功利意识增强,公德意识淡化。有的为了经济效益诱导病人做完全不必要的检查,甚至做不必要的手术;有的明知滥用抗生素危害大,但依然喜欢开处方、下重药,为的仅仅是提成、回扣,或为了完成医院下达的收入指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正是一些医生医德医风丧失,不作为或胡作为,无形中抬高了医疗费用,既侵害了病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医院和医生的形象。
二、滋生成因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形成,主客观原因有多方面,但最根本的有几条。
(一)思想警惕性不高。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得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在这样的变化过程中,社会上行贿受贿、贪污腐化的腐败行为对某些医务人员产生极其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医院内部利益的多元化,分配差距拉大造成某些人心理失衡,致使个别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对腐蚀诱惑放松警惕的干部失去抵制和防御能力,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医德医风的沦丧,由“天使”堕落为“魔鬼”。
(二)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完善。这些年,正是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新的制度和配套措施还不完善,特别是有关管理、采购审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健全,致使一些不法分子钻体制、制度空子,大肆掘取非法利益。医院、门诊、药房林立,鱼目混珠,药价虚高,各种检查无中生有,各种收费项目没有统一标准。如在药品市场准入方面,由于有关法律法规的门槛很低,造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过滥,一方面药品的质量难以保证,另一方面造成市场恶性竞争,诱发并加剧了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又如在治理药品回扣方面,一些地方缺乏执法依据,实施监督的制度不够健全,监督途径和渠道不畅通,在实际监督中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体系,致使监督流于形式,很难奏效。目前,许多地方的卫生部门还是以国有医院“总院长”自居,这种管办不分的现象,使得政府部门应有的规范、监督职能受到弱化。
(三)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不足也是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医疗机构的成本补偿主要来自政府投入、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加成收入三部分。现在给医院的财政补贴,在有些地方可能仅仅够支付水电费和退休费人员工资,80—90%以上的费用要靠医院自己创收。创收有两个渠道,一是诊疗费用收入,二是销售药品收入。而诊疗费又很低,所以造成医院普遍追求药品收入最大化。一些国营医院为了摆脱经费短缺的困境,把医院这个以社会公益事业为宗旨的服务型机构逐渐推入市场,大搞所谓的创收活动。某些医师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单提成,古有“苛政猛于虎”,可今天的“医政”危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对策及做法
(一)坚持教育为先,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防线。医疗卫生事业迅速发展,金钱、物欲诱惑不断增加,这些都使我们面临着严峻考验。对此,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扶正祛邪,在医疗、卫生系统广泛开展创建“无回扣、无红包、无提成、无乱收费”、“弘扬白求恩精神,维护医学圣洁”等医德、医风示范院活动,重树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违规操作者予以说服、教育、警示、训诫,必要时引用末位淘汰制、引咎辞职等制度,促使医务人员增强行业自律。要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整治活动,出现苗头,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各医院要成立医德、医风德育处,开通面向社会的热线电话,让群众充分参与选优评差活动,进一步建立和谐、科学、文明的就医环境,真正做到服务于民、让利于民。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业规范。一是坚决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肃清进货源头,凡列入招标范围的药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在药品采购合同上与药品供应单位约法三章,明确规定药商不得以回扣、提成来促销药品,否则,一经发现将停止该药品在医院的销售,从源头上控制药价虚高现象。二是在改革医院药品采购机制的同时,要对药品生产的审批、定价、流通等环节进行改革,从源头上把住药品的准入和定价关。三是临床医生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严格实行用药制度,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病历和处方,凡开大处方、滥用药的医生年终医德医风考核为“不合格”。四是加强科室管理,严格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对超过控制指标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管住医生笔头,控制滥开“大处方”。五是完善医院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逐步理顺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进一步调整收费结构,规范收费项目。
(三)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管,改革医院分配制度,取消科室经济收入和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实行综合指标体系考核制度,促使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现象。二是加强对医药价格的监管。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药品出厂价格核定,严格审核药品生产成本。三是强化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完善药品审批、审评制度,严把新药审批关。四是强化对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广告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商业贿赂。
(四)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缓解目前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压力。建立健全长效的医疗保险体系,保障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消除群众后顾之忧,使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软着陆”。
(五)完善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一是各级监察、纠风、审计、价格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信息资源共享;二是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让群众知情,百姓说话;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实践证明,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群众对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危害有切肤之痛,是直接受害者,反腐败的愿望最强烈、参与的积极性也最高。因此,必须加强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积极探索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深入进行,取得更大成效。
(六)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确保医院公益性质。2004年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多达30万家,这些机构绝大多数是公立医院,即公益性的医疗机构,但在投入补偿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它们在经营上又一致追逐利润,具有明显的趋利性。我国药品销售的主渠道不是零售药房,而是医院,80%的药品销售是通过医院发出的,而医院50-60%的利润来源是依靠药品销售来支撑,这直接为开大处方等不良行为提供了依据。加大政府投资力度,能从根本上弱化“以药养医”的机制作用。医疗卫生服务应是公益事业,尤其在我国目前医疗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很多城市下岗职工、民营企业人员、广大农民还未得到基本医疗保障情况下,医疗机构定位更应保证其公益性质,以满足大量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其生命健康权。由此可见,在现行国情条件下,要想实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保障全民享有健康权,实现以人为本的就医环境,就必须保证医院主体的公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