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往往把权与威划上等号。权威权威,有权就会有威,就会有钱有势,就会出人头地,尽享人间荣华,却很少将廉与威相提并论。
有一次参观西安碑林博物馆,在第五展室看到一尊“官箴碑”,正文为明代廉吏年富任山东巡抚时所撰,距今已有五百多年。其文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看过之后,对这位年大人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其惊人之语言,精妙之哲理,缜密之逻辑,将为官之道揭示得如此透彻洞明,实在令人心悦诚服,过目不忘。通篇碑文,紧紧围绕一个“廉”字展开议论,层层深入,在阐明严与廉、能与公、上级与下级、官员与百姓之间的辩证关系之后,旗帜鲜明地得出了“公生明,廉生威”的结论。与那种以为“权生威”的观点相比,无疑要精辟、高明得多。
可以说,公生明,廉生威,是对千百年来为官处世之道的高度概括,是一条永恒的真理。
廉者,不贪也。威者,尊严也。很显然,为官清廉,才会有尊严,有威望。从古到今,因清正廉明而名垂史册的清官,不可胜计。包拯、海瑞、况钟、焦裕禄、孔繁森……历来受到百姓的敬重和拥戴,被誉为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
当然,干革命,搞建设,是不能没有权威的。没有权威,就会群龙无首,一盘散沙,一事无成。但是,权和威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有权不等于有威。权威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是绝大多数群众公认的。有些人私欲膨胀,一朝权在手,便迫不及待地“权威”起来,把所辖的地区和单位,视为一己天下,无法无天,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地谋财谋色。这种人地位越高,权力越重,危害越大。当其劣迹还未败露之前,他们是何等的春风得意,何等的轰轰烈烈,何等的神气威严。殊不知,自封的权威难以持久,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制裁。这种由视权如命发展到弄权丧命的事例,并不鲜见,而且有日渐增多之势。当年的刘青山、张子善是这样,当今的胡长清、成克杰也是这样。自封的权威最终却毁在了自己手里,人民公仆逐渐演变成了人民的罪人。走到这一步,什么权威、名利、美色,统统灰飞烟灭,化作泡影。最具讽刺意味的是,当胡长清走红得势之时,南昌城的大街小巷,到处留着他的墨迹题字。胡案刚一曝光,满城满街便立刻刮起一股“铲字风”,将胡体招牌门匾铲得只字不留。所能留下的,只有恶有恶报不齿人类的臭名。
这些事例从反面告诉我们,最靠得住的,于党于国于民于己有益的,是建立在公正、清廉基础之上的威信、威望,而不是什么权威。以权生威,作威一时;以廉生威,平安一生。本来,权力只是责任的象征,权力的大小与责任的大小成正比。单就权力本身而言,并不能说明它和廉与贪、公与私有必然的联系。这里,关键是看权力掌握在什么人手里。由清正廉明者掌权,就可以用权力来办好事,造福人类,奉献社会;由私欲膨胀者掌权,就可以用权力去干坏事,巧取豪夺,谋取私利。不过,有一点可以断言,把权力看得至高无上的人,善于投机钻营,走上层路线,用跑官、要官、骗官、买官的手段得到的权力,绝不会用来为百姓办实事,谋福利。在他们看来,做官掌权,也不过是一桩生意而已,可以用廉价的“成本”换取更大的回报。让这样的人掌权用权,还有什么权威可言?
公生明,廉生威,意在强调掌权者的思想修养、人品人格的重要。一个人的人品人格,主要靠自我修养;言行举止,主要靠自省自律。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当如此。这样说,并不是否定外因的影响,监督的作用。有句古语:“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之。”尤其是现在,监督机制还不完善,法制功能还不健全,一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只有发挥内因的作用,自觉实践“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临财莫如廉,不为权力、财物、美色所惑,就能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堤,做到一身正气,永保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