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步步深入和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又一批腐败分子原形毕露,留下了一幅幅丑态百出的贪官脸谱。也留给人们深深的思考。
一、心安理得型
“我想不通!我想不通!我是人民的公仆,我花人民一点钱算什么?”“公仆就应该是公家包养的嘛,怎么就成了贪污犯了呢?”当检察官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宣布对马红妹立案调查时,这位广东省汕尾市原副市长竟歇斯底里地大声嚎啕。当检察官问她为什么把买水果、面包、鸡蛋、油、米、时装甚至卫生巾和外孙女的玩具的钱都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公款报销时,她不认为自己贪污受贿几十万元的行为构成犯罪,竟振振有词地说:“我认为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
点评:公仆,词义上的解释是为公众服务的人。“公”的基本要求是办事公道而不以权谋私,“仆”就是要忠心耿耿。公仆就是全心全意为“主人”即为人民服务的人。倘若“为民父母”的“公仆们”都如马红妹之流,揩国家的油,以满足个人膨胀的私欲,慷国家之慨而不知耻,谋私而不谋公,那公仆二字就完全变了味。
二、道貌岸然型
“反腐倡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任务,要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贪污贿赂、弄权渎职、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这是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当选市长以后,在答记者问时的慷慨陈词。但就在当天晚上,他却“笑纳”了来祝贺他荣升的40多个红包100万元。收受巨额贿赂的广州地铁总公司原总经理陈清泉对廉政的讲述更为精辟,他说建地铁,是“上花祖宗的钱,下花子孙的钱,中间花纳税人的钱。既然取之于民,就要每一分钱都用之于民,”“想发财,就别到地铁来。”一次,他在公司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说:“我希望在座的诸位几年之后都还在(指没有犯罪,还在任上)。”
点评:贪官们的表演技巧着实高超、幽默、精彩,令人忍俊不禁。肖作新、陈清泉以及近年来被查处的逢会必讲廉政的大大小小的贪官,平时在大小会上大都理直气壮,甚至声色俱厉地大讲特讲为官要清正廉洁,看似义正词严、义愤填膺、义无返顾,实则大奸似忠、花言巧语、“自我标榜”。历史已经证明,那些披着“廉洁”外衣的贪官尽管一时蒙骗了不少群众,但正如莎士比亚所言:总有一天,深藏的奸诈会渐渐显出它的原形;罪恶虽然可以掩饰一时,但免不了最终出乖露丑。古今中外贪官们的下场莫不由此窥见一斑。
三、信誓旦旦型
“请大家放心,我是经得起调查的。我从来不收别人的钱,并已上交了9万多元。我想,最后你们肯定会查出个廉洁奉公的干部来。”这位先后收受贿赂35起31.2万元的江苏省邳州市原市委书记邢党婴,在纪委让其交代问题时如是说。令人拍案惊奇的要数福建省上杭县原副县长罗风群,在龙岩市纪委两次找其谈话促其主动交代问题时,罗拍着胸脯写下了“保证书”:“本人在分管移民工作中,与任何工程队没有经济往来,如有欺骗组织,愿意接受组织加重处理。”在县政府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上,罗风群指天发誓:“我若贪污一分钱,就将我开除党籍;我若受贿一分钱,就将我枪毙。并可一直枪毙到我的孙子。”
点评:贪官们大多认为一对一的腐败交易做得天衣无缝、无懈可击,相信同伙们靠得住,绝不会出卖自己,因此,在腐败的“道路”上他们也绝不会“见好就收”、“激流勇退”、“适可而止”。加上他们善于掩护自己,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因而,即使面对执纪执法人员的讯问,也大多气焰嚣张、誓言铮铮,竭力为自己开脱、辩解,“不见棺材不落泪”。那个“受贿一分钱就将我枪毙”的罗风群在上任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就索贿受贿人民币达20.3万元。
四、天真幼稚型
受贿57万元的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被查处后,竟对办案人员说:“我受贿这么多钱,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实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与其异曲同工的是,受贿20多万元的黑龙江省大庆市原市长、原人大常委会主任钱棣华在他被批捕前,对前去看他的市领导恳切地说:“我就快退休了,还有个心愿未了,大庆这么多年也没修上个机场,赶紧让我出去,我好好搞‘三讲’,然后就去修机场。”
点评:贪官们的思想境界多么“高尚”啊!身陷囹圄仍不失“忧国忧民”之心和“报国之志”。官虽不能当了,回家种地用余生造福人民和国家总可以吧?也许他们在再一次欺骗人们,也许他们真有几分悔过,但为时已晚。
五、百般抵赖型
受贿财物200多万元的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朱胜文,被上级纪委立案“两规”期间,拒不承认自己受贿。在其所写的为自己罪行辩护的《我的灰色收入》一文中,人们看到这样的“表白”:“说我受贿,毫无依据。我给别人办成了事,得到一些酬劳,这是双方间平等交换原则的约定;我为歌厅剪彩收的是劳务费;我被工作累得住院收的钱是营养费;我提拔他人得到的钱是礼尚往来;我给别人批条子得到的钱那叫‘红利’……这一笔笔钱都有名目,如果对方明讲是‘贿赂’,我绝不能拿,因为我还不想为这些‘小钱’丢掉自己的权力,划不来。”
点评:劳务费、营养费、红利等“灰色收入”,是贪官们给贪污贿赂披上一层“遮羞布”,是案发后逃脱罪责的“挡箭牌”。把贪污受贿解释成“灰色收入”,受贿不言贿,只不过是阿Q“窃书不为偷”的翻版。试想,咱普通老百姓平常生个病、过个生日,哪有机会收受如此巨额的“灰色收入”呢,又有谁会出手如此大方呢?其实,贪官们“灰色收入”收得并不理直气壮、心安理得,正如在节假日等常有“灰色收入”的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县委原组织部长董根顺所交代的,“我收不收是有选择的,不可靠的不收,东讲西讲的不收。”这不但显示出贪官们知法犯法和做贼心虚的一面,而且暴露出他们自欺欺人的一面。
六、痛不欲生型
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潘宝才,在狱中“前后共瘦了三四十斤”后,痛定思痛地述说了自己的“五个痛苦”:“在看守所被关押后,感到很痛苦:一是戴手铐,二是拍人犯档案照,三是查监时蹲墙角,四是有事必须喊报告,五是天天与盗窃、强奸犯等关在一道……想想现在的处境,我的眼泪流下来了。”
点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贪官们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生财之道的手段,费尽心机、忘乎所以地大肆贪污受贿时,却常常忘记这些基本常识,把理智和法纪抛于脑后。一旦东窗事发,却以自己不懂收礼是违纪、受贿是犯法为由,装出一副痛心疾首、可怜兮兮的样子,妄想减轻罪责,逃脱法律的制裁。遗憾的是,法律是无情的,贪官这种惭愧的灵感来得太迟了,恰如老百姓说的“死到临头,悔之晚矣”。
七、寡廉鲜耻型
湖北省原副省长孟庆平,一而再、再而三地拜倒在石榴裙下,为情人们想方设法捞好处,身陷牢狱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爱江山也爱美人。在我有生之年能遇上几个有情有义的女人,是我的福分。”最近被推上审判台的湖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据办案人员称,其官场发迹除靠送钱送礼外,还有一招就是出卖肉体。风流的蒋艳萍有一个荒淫无耻的逻辑:“男人玩女人可以不讲档次,女人玩男人就不能不讲档次。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价值的女人,才能算是高明的女人。”蒋艳萍以这一“名言”,在短短的10余年间从一名仓库保管员,爬升为副厅级的老总。
点评:一位哲人说过:“男人通过征服世界去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男人去征服世界。”套用这句话,贪官通过赃款去征服女人,女人通过征服贪官去获得好处,可以说是近年来腐败分子以权纵欲或以色换权的权色交易的生动写照。无论孟庆平、蒋艳萍,还是胡长清、周长青,贪官大都没有走出贪财贪色的“周期率”,其道德堕落不仅导致权力“霉变”,致使国有资产源源流失,也使人性蒙羞。古语曰:“耻者,存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夫人之患,莫大于无耻。”有无羞耻感,决定了一个人立身行事的态度和品格。
八、死不悔改型
人称“陕西第一贪”的西安机电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长青,利用其管理经营公司财产的职务之便,指示本公司下属部门将巨额公款汇往珠海利恒公司,兑换成港币转入澳门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数额达4823万余元,此外挪用公款272万元,案发后绝大部分未被追回,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的损失。2001年1月10日,在被执行死刑前签字时,有关媒体记者问他:“你不觉得你对国家造成了太大的损失?”没想到死有余辜的周长青答道:“我觉得还少了。”
点评:罪孽深重的周长青临刑前却毫无悔恨之意,足见其贪婪之心已达到狂妄之极的地步,着实令人震惊反思。近年来,为数不少的国企硕鼠,损公肥私,穷奢极欲,吃喝嫖赌,大肆吞噬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靠的是什么?固然有权力行为的变异以及国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完善等客观原因,但也暴露出在用人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漏洞”。“多行不义必自毙”,死有余辜的周长青最终未能逃脱法律的严惩,但留给人们的却是沉重的思考。看来,要防止“周长青”式的人物出现,仅靠惩处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完善制度入手切实防止这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以防止饱含人民血汗的国有资产再付之东流。